闽南网2月1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盛斌 文/图)昨天凌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筹备组一中队在莆永高速公路湖头收费站入口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期间,民警在对一辆闽C牌的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一身酒味,涉嫌醉酒驾驶。当被问及醉驾原因时,陈某竟称“代驾费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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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被民警拦下

当时,陈某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民警的询问下,陈某交待,前一天晚上7点多,他从安溪长坑出发,到湖头和朋友在一家音乐酒吧喝酒。知道喝酒后不能开车,他在散场时特意叫了代驾,把朋友送回了湖头家里。之后,陈某打算回长坑,但代驾表示到长坑要400元左右。陈某一听,就不乐意了,觉得代驾费太贵。

为了省下代驾,他便侥幸自己开车回家,想不到才刚开了几百米,在湖头高速入口就被泉州高速交警查获。经鉴定,陈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4.90mg/100ml。其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考,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等待法院判决。

泉州高速交警提示:春节期间各种聚会较多,但广大驾驶人万万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喝酒不开,开车不喝酒,更不能为了省代驾费而冒险酒后开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