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农村都在开展宅基地的确权工作,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一直是农民关心的大事。因为在宅基地面积上有部分村民存在超占现象,如今面对宅基地确权,农民担心超占的宅基地面积能否给确权?超出部分是否让缴纳超占费,或限期拆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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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成员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按照规定面积予以确权。对于未履行批准手续建房,占用宅基地面积超出的,可以分三个阶段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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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阶段

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且在以后没有超出原建房范围的,无论是否超过规定宅基地面积,均可以按实际面积给予确权登记。

第二个阶段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如果当地相关部门对超出面积进行了处理,是可以确权登记的。

第三个阶段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在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后,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超占面积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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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对于超占的面积,尊重历史事实,在规划范围内并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是可以给予确权登记的。

宅基地面积的标准是多少?农民够不够用?

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的标准大多数省份都在执行1990年前后颁发的土地条例,以河南为例,农村宅基地规定面积为180平米-220平米。

标准制定至今已经过了将近三十年,农业耕种更多的被机械化取代,农村的交通工具也变成了电车、小汽车,200平米的宅基地面积对现在的农民家庭来说,真得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