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唐山市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唐古快速路巡逻时,发现一共享汽车行驶得“歪歪扭扭”,形迹可疑。民警上前检查,发现驾驶员李某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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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这辆共享汽车原是李某表哥杨某(有驾驶证)租用的。两人同村,一同回家。途中李某见道路宽敞车辆不多,心痒想开车“爽”一下,就提出试驾,杨某遂将车交给其驾驶。李某在唐古快速路行驶时因驾驶技能生疏被民警发现。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司机李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其表哥杨某也因把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将被罚款1500元。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杨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