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大学校友群突然热闹了,讨论的内容是“996”工作制。大家虽同为校友,但是争论激烈,观点针锋相对。简而言之,主要是两种观点:反对“996”工作制,认为它违法;不反对“996”工作制,认为是必要的。那么什么是“996”工作制呢?

“996”工作制,即每天早上 9 点到岗,一直工作到晚上 9 点,每周工作 6 天。“996”工作制的周工作时间最低为72小时。目前有不少高科技公司都存在“996”工作制的情况。有一名程序员在github上创建了一个开源项目“996.ICU”,指出“996”工作制不符合法律。该项目的名字所隐含的意思“工作996,生病ICU”,引起了国内程序员群体的共鸣。目前网站上的标星数目已经超过了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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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争论,我想起了以前在H公司加班的岁月。我大学毕业后就进入该公司,那时都是一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平常每天9点左右上班,晚上9点左右回宿舍。在产品开发进度紧张的时候,我们会没日没夜地加班。有一段时间,我算是偷懒的了,一般凌晨两点回家,许多同事则是在公司打地铺,整天呆在公司。那时候也没有什么加班费,平时加班没有补偿,节假日加班只能调休。正因为全体员工都如此辛勤工作,产品才能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公司后来一步一步发展壮大,最终成为行业翘楚。虽然辛苦,但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回报也很高。我早已离开公司,但回首往昔,并不后悔那些加班的岁月。

我又想起富士康生产线的那些工人们。有一位富士康员工在接受采访时说道:“我不是想自杀,是不想醒来,因为醒着的唯一目的是干活。”富士康的工人加班也很厉害,在生产旺季里,富士康的工人需要连续加班,每月加班达140多个小时,甚至有时候加班达152个小时。但是据美国非盈利组织公平劳工协会(FLA)针对富士康的调查报告,仅有18%的员工认为工作时间太长了。富士康的声明提到:员工是自愿加班的,许多富士康的工人希望通过加班提高自己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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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现,“996”工作制并不是现在就有的,而是在很早以前就存在,不仅在软件开发行业,而是在各行各业。随着“996.ICU”的出现,对这问题的讨论更加激烈。那么“996”工作制的支持者和反对者,谁对谁错呢?

我们可以说反对者是对的。正如“996.ICU”所述,“996”工作制本身是违法的。劳动法的第四章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无论支持者怎么辩论,“996”工作制违法都是事实,应该立即取消。

从社会的角度看,“996”工作制也有不少的恶果。一个恶果是让加班员工无法陪伴家人,造成家庭关系紧张,孩子成长出现问题。更严重的恶果是,透支了加班员工的健康,给社会带来巨大的隐性成本。由于长期加班,不少员工身患慢性疾病,严重的甚至得了癌症。他们的医疗消耗了自己的财富,同时也需要社会来承担费用。他们的家庭承受着亲人重病带来的痛苦。从这方面看到,“996”工作制也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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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可以说,支持者也有道理,因为“996”工作制又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里有员工的意愿的因素,也有经济规律的因素。

有些人自愿加班是为了提高收入,而一些公司满足了他们需求。那有没有不加班就可以提高收入的呢?对某个人而言这是可能的,但是对某个群体而言这不容易做到。就像富士康的员工,单个员工可能通过晋升的方式提高收入,但这毕竟是少数。大部分富士康员工只能通过加班来增加收入。

当然另一个解决办法是通过法律强制让公司提高员工工资。但是,这样做可能会让公司亏损甚至倒闭,最后让员工失业。在没有充裕的失业保险情况下,员工失业相对于员工低工资,其结果更糟糕,这也是张五常教授反对最低工资的原因。

就软件开发行业来说,程序员加班很多时候是“被迫的”。虽然软件开发看上去是高科技,但是本质上是提供一种服务。公司为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服务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满足客户的时间进度要求,软件开发时的加班就不可避免。

当然,公司可以通过增加员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是,这样做会让公司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导致公司亏损甚至倒闭,最后让员工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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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这需要整个社会“慢”下来,不再以发展速度为目标。以前我们国家的财富太少,因此必须快速发展,大家加班加点辛勤付出势必要的。现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有了一定的积累,创造财富的速度可以慢一点,让大家可以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同时,财富的分配也可以更加公平,让大家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果实。

当人们福利提高,不会再为了增加收入而加班时,当客户“慢”下来,公司不再要求开发人员疯狂加班时,“996”工作制自然会变成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