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打击和坚决遏制“飙车”犯罪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持续到年底的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4月12日上午,浈江交警大队二中队,分别在鹅坑桥路段和火车东站设卡,进行涉摩交通违法整治。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及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行动共查处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21辆,查处不按规定配戴头盔12例。黄某“隔夜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开据强制措施,扣留其机动车,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某将面临的是扣留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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