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梁启超传》,作者:解玺璋,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
编者按:1918年年初,梁启超和蒋百里等人同游欧洲,期间梁启超一直关注着巴黎和会的情况。他在法国先后会见了威尔逊和英、法等国的代表,请他们在会上支持中国收回德国在山东权益的主张,得到了威尔逊等人的同意。但是,随后形势的变化是梁启超未能料到的。
到了3月,形势发生突变,是梁启超没有想到的。起因是1918年9月28日,段祺瑞政府驻日公使章宗祥与日本银行签订了一个借款二千万日元的秘密合同,不仅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而且,此前德国所要求而一直没有到手的烟潍、高徐、顺济诸铁路之优先权,也悉归日本之手。这时,这个密约就成了和会上日本强占山东的借口。他们甚至要挟威尔逊,因威尔逊很看重国际联盟,拿国际联盟当作性命一般,他们看到了这一点,就说,和会如果支持中国收回山东主权,他们就退出国际联盟。这当然是威尔逊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为了迁就日本,山东主权就成了日美之间的一场交易。得到这个消息的梁启超异常愤怒,他于3月11日致电汪大燮和林长民,痛责政府的做法:
交还青岛,中、日对德同此要求,而孰为主体,实目下竞争之点。查自日本占据胶济铁路,数年以来,中国纯取抗议方针,以不承认日本承继德国权利为根本。去年九月,德军垂败,政府究何用意,乃于此时对日换文订约以自缚。此种密约,有背威氏十四条宗旨,可望取消。尚乞政府勿再授人口实,不然,千载一时良会,不啻为一二订约之人所坏,实堪惋惜。
汪、林二人接到梁启超的电报,感到形势严峻,不能不有所主张。21日,他们以国民外交协会的名义,通电发表七点外交主张:“一、促进国际联盟之实行;二、撤废势力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三、废弃一切不平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四、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五、力争关税自由;六、取消庚子赔款余额;七、收回租界地域,改为公共通商。”这个国民外交协会成立于2月16日,是由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并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人为理事。在此之前,即2月12日,梁启超一行抵达伦敦那一天,还有北京大学召开国际联盟同志会之举,亦公推梁启超为理事长(汪大燮代理),蔡元培、王宠惠、李盛铎、严修、熊希龄、张謇等为理事,林长民为总务干事,胡适、陶孟和、蓝公武等为干事。此次会议形成九条决议案,并电告巴黎和会专使顾维钧以及在欧洲的梁启超,请他们设法在和会内外提议鼓吹。
梁启超是国民外交活动的先行者,他利用自己民间代表的身份,以及在国内国外的影响力,做了大量的工作。4月8日,张謇、熊希龄、范源濂、林长民、王宠惠、庄蕴宽等致信梁启超,请他担任国民外交协会驻巴黎的代表,主持向和会请愿的各项事务。信中说:“本会同人本国民自卫之微忱,为外交当轴之后盾,曾拟请愿七款,电达各专使及巴黎和会,请先提出,并推我公为本(会)代表,谅邀鉴及。现已缮具正式请愿文,呈递本国国会政府巴黎各专使,并分致美、英、法、意各国政府及巴黎和会,尽国民一分之职责,谋国家涓埃之补救。兹特奉上中、英文请愿文各一份,务恳鼎力主持,俾达目的,则我四万万同胞受赐于先生者,实无涯既矣。”
在此期间,梁启超为争取中国的权益作了最后的努力,无奈,中日间的一纸密约使日本有恃无恐。他们在和会内外大肆活动。4月29日午前,召开英美法三国会议,讨论山东问题,日本代表应邀出席。30日,三国会议继续召开,会上,议定了《凡尔赛和约》关于山东问题的第156、157、158三个条款,将原来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全部让给日本。面对这种情形,北京政府派出的中国出席巴黎和会首席代表陆徵祥竟考虑准备签字。他在5月1日给外交部的密电中提出三个解决办法:一、全体代表离会回国;二、不签字;三、签字而将该条款声明不能承认。他认为,第一、二种办法都不现实,只能采取第三种办法。在这紧急关头,梁启超于30日(四月杪)当天致电汪大燮、林长民,向政府和国民发出警告,要求他们向和谈代表施加压力,千万不要在和约上签字。其电文称:
汪、林两总长转外交协会:对德国事,闻将以青岛直接交还,因日使力争,结果英、法为所动,吾若认此,不啻加绳自缚,请警告政府及国民严责各全权,万勿署名,以示决心。
接到梁启超的电报,林长民于次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一文,于晚间送到研究系的《晨报》报馆,由总编辑陈博生接收,刊载于5月2日的《晨报》。林长民的短文全文如下:
昨得梁任公先生巴黎来电,略谓青岛问题,因日使力争,结果英法颇为所动,闻将直接交予日本云云。
呜呼!此非我举国之人奔走呼号,求恢复国权,主张应请德国直接交还我国。日本无继承德国掠夺所得之权利者耶?我政府我专使,非代表我举国人民之意见,以定议于内,折冲于外者耶?今果至此,则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利,交由五国商量处置,惟须得关系国之同意。我国所要求者,再由五国交还我国而已。不知因何一变其形势也。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一九一五年二十一条及一九一八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约为口实。呜呼,二十一条出于协逼;胶济换文以该路所属确定为前提,不得迳为尚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草约为预备合同,尚未正式订定,此皆我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我四万万众誓死图之!
同日,《晨报》还刊载了国民外交协会5月1日发给巴黎和会英法美诸国代表和中国专使的电稿。这个电稿由汪大燮、林长民亲自呈交总统徐世昌,以国务院的名义拍发。按照梁启超的建议,他们在电文中严正警告中国专使:
和平条约中若承认此种要求,诸公切勿签字。否则丧失国权之责,全负诸公之身,而诸公当受无数之谴责矣。……诸公为国家计,并为己身计,幸勿轻视吾等屡发之警告也。
5月3日,蔡元培从汪大燮(一说林长民)处得知,国务总理钱能训已于5月2日密电命令代表团签约,遂立即返校,在饭厅召集学生班长和代表百余人开会,通报巴黎和会中国失败的消息,号召大家奋起救国,参加的有罗家伦、傅斯年、康白情、段锡朋等。
而5月3日下午4时许,国民外交协会理事熊希龄、林长民、王宠惠等三十余人还在开会并作出决议:
一、5月7日午后2时在中央公园召开国民大会,并分电各省各团体同日举行;二、声明不承认二十一条及英、法、意等与日本所订关于处置山东问题之秘约;三、如巴黎和会不得伸我国主张,即要求北京政府撤回专使;四、向英、美、法、意驻京使馆申述国民意见。会后急电各省议会、教育会、商会及各团体、报馆,内称:“本会定于本月七日作廿一款签字之国耻纪念日,在北京中央公园开国民大会,正式宣言要求政府训令专使坚持。如不能争回国权,宁退出和会,不得签字。望各地方各团体同日开会,以示举国一致。”
北京的学生们显然先行了一步。5月3日晚7时,来自北京十三所学校的千余名学生代表在北河沿法科第三院大礼堂召开临时会议,并作出四项决议:
一、联合各界一致力争;二、通电巴黎专使,坚持和约上不签字;三、通电全国各省市于5月7日国耻纪念日举行群众游行示威运动;四、定于5月4日(星期日)齐集天安门举行学界大示威。
五四运动就这样爆发了。5月4日,学生们在天安门前集会游行,继而火烧赵家楼胡同的曹汝霖住宅。据说,当天有三十二名学生被捕。梁启超闻讯立即给大总统徐世昌发回电报:
汪、林总长代呈大总统钧鉴:闻北京学界对和局表义愤,爱国热诚令策国者知我人心未死。报传逮捕多人,想不确。为御侮拯难计,政府惟与国民一致。祈因势利导,使民气不衰,国权或有瘳。启超叩。
这时,被捕的学生已由林长民、汪大燮、王宠惠三人担保释放。张朋园认为:“如果说梁任公掀起了五四运动,未免强调过当。但任公确实与五四事件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北洋政府的无能行为,就是任公所揭露的。”坦率地说,梁启超是五四运动不可忽视的推动力。不过,在历史记述中却很少看到梁启超的名字。人们提到五四运动的起因,都说是由于巴黎和会中国失败的消息传回国内,但也只是“传回”而已,至于谁传的,却不甚谈及。事实上,自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谈到五四运动,都不提梁启超和研究系,这显然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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