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平日里坐公交是再平常不过了,对于上班族来看,挤公交成为了他们的家常便饭,而在一些大城市,不管是公交还是地铁,几乎是天天爆满。来自深圳的巫女士前段时间在做公交的时候,无缘无故被乘务员给撞伤了,而且觉得对方是故意的。事后巫女士索赔了2个月也没有人搭理,最终她找到了记者曝光,让我们去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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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女士回忆,当时自己正站在公交车上,乘坐的是103路公交车上班,在即将到达地铁站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的腰部被人狠狠地撞了一下。而撞人的正是车上的乘务员,当时的乘务员就站在巫女士的身后,她告诉巫女士自己要过去,巫女士局的前面太挤就没有同意。这时的乘务员就主动退了回去,也没有再过去的意思。就再退回后不久,这位乘务员突然用力往前一挤,让巫女士措手不及,她感觉自己的腰部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并伴随着强烈的阵痛。当时并没有出现异常,因为赶着上班,巫女士就没有在意,可是下车之后,她感觉左腰部分出现了剧烈的疼痛,发现情况不妙,巫女士立即拨打了公交公司的投诉电话,随后工作人员陪同她来到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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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巫女士的已经不能再做稍微重的工作了,平日里走路都得十分注意,提起公交公司的做法,巫女士一肚子的气。除了垫付第1次检查的800元费用外,公交公司再也没有垫付任何的医药费,在受伤的2个月里从来没有联系过巫女士。期间,她多次找到公交公司,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但都被公交公司拒绝了。最终她将此事告诉了记者。为此,记者专门为巫女士找来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巫女士描述的全部属实,那么双方就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巫女士乘坐公交车受伤,而且还是乘务员责任,那么公交公司就应该对此事负责,对方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在得到了律师的确认后,巫女士决定再次来到公交公司讨要说法。同行的除了记者,还有1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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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巫女士的到来,103路公交车的队长给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表示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期,车厢里十分拥挤,乘务员在车厢里售票需要走动,事后自己也多次查看了监控,但没有看见乘务员有明显的推搡与撞击行为。而且当时的公交车也是在正常行驶的状态,并没有看到巫女士有什么不对劲。随后记者提出查看当时的录像,发现巫女士早上8点上车,8点11分下车,期间与乘务员肢体接触的时间为2分钟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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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车厢里的乘客众多,加上监控角度的原因,并不能清楚地看到她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行为。而且苏队长表示巫女士的说法与公司的调查结果不符。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双方已经报了警,至于是不是故意撞伤的,就需要派出所做个鉴定了。经过记者的协调,这位苏队长表示如果真的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到时也会承担责任,至于之前没有搭理苏女士,那就不清楚了。一番谈话后,律师表示根据目前的证据,是无法断定公交公司存在责任的,因为没有直接的证据。值得庆幸的是,即使派出所认定不是乘务员做的,巫女士是在车厢里受伤的,公交公司依旧要承担责任。律师解释到,既然巫女士在车厢里受伤,其实这已经形成了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作为公交集团就要保障巫女士的人身安全。只要巫女士不是故意在车厢里受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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