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就好比泼出去的水。”前不久的热播剧《都挺好》里“重男轻女”的母亲,说的台词几乎句句戳中曾被父母“嫌弃”的姑娘们,“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样的旧观念仍然是不少老一辈家长觉得偏心儿子也振振有词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少数父母因为种种原因偏爱儿子,造成家庭的不和谐,也容易引发子女间的矛盾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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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很多男人都跟《都挺好》剧中的苏明成一样,理直气壮地觉得父母的财产就是应该留给儿子,嫁出去的女儿都是泼出去的水,凭什么能跟自己争家产。其实,很简单,如果在赡养父母的问题上面,作为儿子的,尽到了孝心,将服务照顾的无微不至,家里的姐妹也不会来给你要,但如果你不想赡养父母,还想占便宜,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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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如今的家庭模式和之前有了不同。因为计划生育的缘故,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假如是女儿,毫无疑问将来财产是留给女孩的。假如有两个孩子的话,那么父母在进行财产分配的时候就真的要考虑一下怎么分才公平了。父母也不要太偏心,将财产给儿子,让女儿养自己,这样只会断了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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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父母去世,还为遗产而纠结的话,那就要依靠法律结局了,根据《继承法》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无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或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继承法》第10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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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还觉得,父母的遗产,只要抢来了,就是自己的,而在《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兄弟姐妹本是同根生,在处理家庭事务时只有亲情至上,保持协商、谦让的态度,才能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