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辖区汛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市地方海事局认真研判汛期工作特点,采取“点、线、面、体”四结合的工作方法,织密“安全网”,努力保障辖区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补齐薄弱点。深刻汲取去年汛期全省各地船舶失控跑船教训,加快推进不同洪水位船舶安全停泊区选址和防洪桩建设,计划投入资金166万元,建设防洪桩37个,争取在主汛期前投入使用,确保汛期船舶停泊安全;针对因电源问题造成船载视频不畅通的情况,选取南津下渡口渡船试点应用太阳能充电技术,下一步在全市渡船推广应用。

拉好预警线。切实做好风险管控,应用风险安全隐患分析系统,录入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及隐患数据,完成风险源评估定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修订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险情、事故,第一时间积极响应。

扩大监管面。细化安全检查要求,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督促落实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保障船舶安全;建立隐患整改跟踪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定期复查,确保整改彻底、落实到位。4月以来,共组织检查组29个,其中暗访检查组1个,检查船舶231艘次,排查出隐患11项,已完成整治6项,其余隐患正在加紧整治中。

构建共同体加强与辖区内水利、气象、水电站、上游海事机构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时刻关注气象、水情变化信息,一旦发现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洪水征兆,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有关涉水单位和下游海事机构,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做到信息共享、同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