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美加征关税6月1日起实施 含直升机等24项航空类商品

5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3号。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二、其他事项按照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执行。

  通航资源网小编查询了解到,对美实施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中涉及24项航空类商品。

  其中,对美实施加征20%关税商品清单中,包含滑翔机及悬挂滑翔机;汽球、飞艇及其他无动力航空器;航空器用翻新轮胎;飞机用坐具。

  对美实施加征10%关税商品清单中,包含2吨<空载重量≤7吨的直升机;航空器用新的充气橡胶轮胎;航空器、船舶用点火布线组及其他布线组。

  对美实施加征5%关税商品清单中,包含空载重量≤2吨的直升机;空载重量≤2吨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2吨<空载重量≤15吨的飞机及其他航空器;其他未列名的航空器、航天器零件;降落伞及其零件、附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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