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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晚,一男子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曲江交警大队依法查处。面对交警的检查,驾驶员竟然亮出自己的残疾身份,并希望民警能网开一面。据悉,这是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查获的首例残疾人员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违法行为。

当晚8时,曲江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继续运用“快闪式”方法在城区重要路口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整治。8时30分,一名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自府前西路往中行十字路口驶来,民警在该车辆等红灯期间及时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这时酒精检测棒突然闪烁红灯,民警遂让其出示证件并下车接受检查,“这车是新买的,我没有证,我的腿有问题,我是残疾人。”情急之下,该驾驶员指着自己的下肢,称自己是残疾人士,希望民警特殊照顾。“残疾人也需要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更不能酒后驾驶……”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僵持几分钟后,民警将车推到路边,并对驾驶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为11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接着民警进一步运用公安移动警务人像识别系统对驾驶员进行身份核对,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查,驾驶人张某,曲江大塘镇人,据其交代吃晚饭的时候喝了白酒,而且自己开了多年车没有出过事,还责怪民警没事找事,一再要求民警看在自己是残疾人的份上 “网开一面”,民警见张某情绪较激动,便耐心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方面教育,讲述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且极易引起交通事故的案例。目前,据办案民警介绍,张某经抽血鉴定后确认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该案已经被立刑事案件做进一步的调查,等待张某的将是被拘役1至6个月,罚款2000元。

“残疾”不是挡箭牌,无证醉酒驾车一旦被查获,无论发生危害后果与否,都将承担严厉的法律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韶关交警请广大驾驶人朋友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酒后拒驾”意识,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