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商务部初步裁定自2019年5月27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前述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保证金比率11.9%- 129.6%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