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近期千万别碰这东西!

含有对人体有害毒素的贻贝!

是我省居民喜爱的海产品

贻贝和牡蛎污染麻痹性贝毒中毒事件!

福建漳浦县政府发布通告!

全县海域禁止采捕销售贻贝!

禁止在全县海域采捕销售贻贝的通告

根据近期省市有关部门检测结果表明,我县部分海域存在含有对人体有害毒素的贻贝。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严禁在我县海域范围内采捕、销售贻贝。

二、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有关海域贝类检测及水质监测;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市场流通监管,严禁销售贻贝;各乡镇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控,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遵守通告规定,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凡违反本通告擅自采捕、销售贻贝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省常见发生麻痹性贝毒中毒的贝类有织纹螺、贻贝和牡蛎。

据检测,有的贝类体内不仅含麻痹性贝毒,还含有河豚毒素。麻痹性贝毒和河豚毒素中毒症状相似,均产生麻痹中毒现象。

麻痹性贝毒毒素中毒的最初症状为唇、口和舌感觉异常和麻木,继而这些感觉波及到靠近脸和脖子的部分,指尖和脚趾常有针刺般痛的感觉,并伴有轻微的头痛和头晕。有时在早期阶段出现恶心和呕吐。中毒稍微严重,出现胳膊和腿麻痹,随意运动障碍,经常有眩晕感。中毒严重时,则会出现呼吸困难,咽喉紧张;随着肌肉麻痹不断扩展加重,最终导致死亡。中毒致死的突出特点是患者临终前意识始终清晰。危险期为12~14h,度过此期者,可望恢复。

麻痹性贝毒中毒抢救目前没有特效解毒药,只能靠催吐、止泻等方法对症治疗。

麻痹性贝毒耐高温,通常烹调方式无法去毒。因此,不能寄希望于通过加热降低毒性。

我省作为食用贝类致麻痹性贝毒中毒高发省份,建议居民在未来气温高的季节,需要保持警惕,密切关注新闻报道,不自行采集高发贝类品种食用,不在非正规超市及集市外摊点购买贝类,发现中毒立即前往医院就诊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