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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鹏源这次前往江西,旁听2天某“恶势力犯罪集团”9被告案件。律师10余名,相较之下,良莠不齐。水准高低,立马显现。感想如下:1、形式主义要不得。偌大的审判庭,一班人都没有坐满,这是“公开审理”?那为什么要限制每个嫌疑人家庭2个旁听名额?2、3排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席位。我注意到,除了上午半天,来了几位,此后一天半好像都缺席。那当地媒体报道里,是否还是“代表委员参加了全部庭审”?2、外地律师敢说话。有两位年轻律师,一位87年,一位90年,一位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从检察院到律师所),一位毕业于南昌大学。他们都在南昌执业,也许不顾忌千丝万缕的地方关系,感觉他们敢于和公诉人较劲。尽管,当地地级市司法局派员前来“监督”,他们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3、较真律师很少见。这些年,也认识不少律师朋友。特别是刑辩律师,在当地开庭,要求他们较真到底,还真有难度。这次就有一位,我个人认为,他的法律水准也是里面屈指可数的。他和审判长顶真,打开了8位犯罪嫌疑人手铐;他在给某嫌疑人做了无罪辩护后,最后说:如果因为一些原因,要给他定罪,我们希望能够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台下掌声一片,法官公诉人法警等都惊愕不已。4、基层检察官素质。县级市公诉人几次当庭说:“恶势力犯罪集团”架空“乡村2级政府”。村委会啥时候,成了政府机构了?5、权利需要去争取。审判长一直没有要求法警卸除8位犯罪嫌疑人械具,一位律师看不下去,提出抗议。法官立马批准卸下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