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北近期出台新规明确规定,公民应当文明守法饲养宠物,携犬出户不束犬链等行为将被罚款。

其中,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警告,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出户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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