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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首先要搞自救,从这个角度出发,在依法的前提下为被执行人开启绿色通道。”6月19日,长宁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杨云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次暂时解除对刘某的限制高消费令是法院出于为灾区群众自救开通便利的考虑,申请人的同意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体谅和温暖。

该局执行干警严强回忆,18日0时55分,地震发生一个小时后,他接到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刘某称位于长宁县花滩镇的老家房屋塌陷,父母妻儿无人照顾,其投资的果园受灾需要打理,但其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

严强称,刘某在与同村村民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应支付张某借款13000元,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听闻刘某的陈述后,他立即向该局领导汇报情况,得到领导依照规定需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的指示。

18日上午,严强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核实到,刘某家的确受灾,张某同意暂时解除对刘某的限制高消费令。考虑到正常“限高”解除的审批需不少时间,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又立即向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到“限高”解除审批的绿色通道,此次解除决定当天即生效。19日早上,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已购买机票回家自救。

严强强调,刘某已承诺一定在一个月内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支付义务,若到时不履行义务,将继续限制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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