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苏女士反映,为了变美,自己选择在赣州一家叫赣州市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下称华美)做双侧埋线酒窝成形手术。据悉,这类手术在国内成功概率低。医院为了增强苏女士爱美决心,强调由院长晏传涛医生执台手术。“但遗憾的是手术失败了。”

日前,苏女士家人称其情绪抑郁低落,寝食难安,体重下降明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次手术多次修复

为了增加美感,据苏女士回忆,今年3月18日,自己选择在华美做两边双侧埋线酒窝成型手术,即脸部双侧人种酒窝成形,花费总计9600元。手术医生系院长晏传涛。术后院方称“手术很成功,呆会儿就可以回家了。”并告诉她康复期间相关的注意事项。“我一直遵照医嘱。”

时间到了4月14日,苏女士一直担忧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发现右边断线了。”她立即联系医院,院方回复“院长在休假,等他回来再说。”

在焦躁中等待,直到4月17日,苏女士接到医院安排修复通知,“这是我第一次修复。”

苏女士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可怕什么真来什么。没过几天,“左边线竟然也断了,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4月24日。”

无奈,她只好又联系院方,院方这次处理很及时,第二天就给她安排手术,“这是我第二次修复了。”

那期间,在短短一个月左右,苏女士双侧均现断线,内心已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

而让她更烦心的事,竟还在后面……

从4月25日做完第二次修复后,她嘴巴双侧均一直疼痛不已。“开始是隐隐作痛,刚做完手术我以为是正常现象,但持续3周时间,症状不仅未缓解且加重了。”

于是,在5月20日那天,苏女士终于抵挡不住疼痛,“太剧烈了,我实在受不了,去他们医院一检查,原来是缝线部位化脓溃烂。我打了近一个星期点滴消炎。但疼痛未除,淤脓溃烂处加剧。”

可华美还是安慰苏女士,“如不发炎,那就完美了,只要等半年,你的酒窝就会非常完美自然了。”

可到了6月6日那天,苏女士的“酒窝梦”被彻底打碎了:右侧埋线再次断线。“不再抱侥幸了,我接受整形失败的现实。”

这次,她没有选择相信华美,而是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公立医院做治疗,至今尚未完全恢复。

而她与医院之间的纠葛,也就此展开……

索要病历和发票

6月11日,带着遗憾的苏女士,第一次与院方沟通,“我想退回我9600元手术费,还有1万元的补偿。”但遭到拒绝。

此时,她才猛然发现,她手中没有任何的病历、发票或收据等凭据。为了保护自己权益,她随即决定向院方要求,提供自己屡次病历等。但院方表示“只提供收据,收据就是发票,医院一直都是这样的。如要发票,必须申请。”

“作为医院,这些东西如顾客需要,不是应该提供吗?”无奈,她只好向市卫健委执法大队反映情况,并寻求职能部门的帮助。“其中一执法人员表示会去核实情况,至于病历和发票,会敦促华美及时补上。”

第二天即6月12日,苏女士又来到华美,期望本次协商能有结果。这次,院方表示可以退还她所有手术花费,“赔偿部分没有给我明确答复。”

随后的几天,在她强烈要求下,及职能部门的多次电催,华美才陆陆续续,给她提供了所谓的病历和发票。

她表示,已准备好材料,下步考虑向国家税务机关举报,医院涉嫌偷税漏税的违法违规行为。

而后面的事情,苏女士称更是“感到气愤。”到底又发生了什么呢?

病历疑被修改

6月11日后几天时间里,因苏女士多次要求,院方陆续给她提供相关手术材料。

其中,两份《医疗美容手术知情同意说明书》,一份《赣州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麻醉知情同意书》,在空白处有一段手写语:

术前告知右侧术线结脱落可能性大,维持时间不长,不能保证酒窝二次成形效果明显,且口腔为感染易发部位,后有局部炎症感染可能,反复沟通的要求行酒窝成形术,表示理解并签字同意该手术。医生签名栏均为晏传涛。

但苏女士却喊冤,“这段话是后期加上去的。”苏女士有些激动,“当时根本没人跟我确认。”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的保管明确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病历,严禁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否则将遭受职能部门的相应处罚。

对于苏女士经济赔偿的主张,省内一资深法律人士解释,如医院存在犯错,当事人可以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如医药费、护理费、修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有争议也可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赣州市华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公开信息显示,成立于2016-07-29,属个人独资企业,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登峰大道。经营范围是: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近年,医美市场呈高速发展期,赣州乃至全国,各种医疗整形美容机构遍地开花。而众多商家也顺应爱美人士的心理,不断推出名目繁多的医疗整形项目。当前,因职能监管法与规的滞后,以及行业规范亟待完善。而因“人造美”所产生的纠纷,风险,诉讼等,已呈增长态势。

整形有风险。健康是美的第一要素,内在美、外在美和自然美的统一,才是真正的美。

直到今日,疲于奔命的苏女士,问题还未圆满解决。

后续。

备注

本文由当事人苏女士亲述,编辑记录并整理成文。文中配图所用名均为“王祁”,系当事人出于自我隐私保护选用的化名,与本文所列事实并无冲突。

来源:赣州产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