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涟水县一中学附近一家眼镜店向学生提供十元出租手机服务,在学生的家人找到店主后,店主称,“我不偷我不抢,我不谈道不道德。”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视频截图来源于微博

视频中,一名女士称就读高一的弟弟偷偷从这里租借了一部手机之后,成绩便直线下滑。对此,店主表示女士的弟弟很少来,偶尔来一次两次不至于影响成绩。

店主称,“我不偷我不抢,我不谈道不道德。我也没偷你家钱也没抢你家东西,小孩的个人行为我是管不了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视频截图来源于微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了解,今年5月起,江苏发布新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却未料有学校附近出现了手机租借的生意。

对此,网友们也持不同的观点,有网友表示,高中生没有自制力不能怪别人。也有网友认为,青少年本来自制力就差,对于他们的心理特点不加以引导反而故意诱导,明显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其中,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老板说的没毛病,对此,有网友称,如果你的孩子以后教育环境有这种租手机之类的,你们还会觉得没问题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截图来源于微博

小编了解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中指出,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小编认为,虽然店主称租赁手机是孩子的个人行为,但店主向孩子租赁手机并获取利益的行为却实在难以让人难以苟同。

对此,你们认为呢?(代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