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我省今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总体上调比例为5.15%,预计将惠及550多万人

哪些人养老金要涨?

据悉,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对象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延续2017年以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以“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方式推行。

要涨多少钱?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三结合。

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45元

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40元

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

35元

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

每满一年增加2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还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

基数增加1.5%

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

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倾斜”

,增加基本养老金。

比如:以2018年12月31日为准,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

15元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12月31日之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等,每人每月增加

10元至30元不等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享受上述调整办法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平均水平的,

补齐到平均水平

何时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每名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在职时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年龄不同,调整后每人每月增加的金额会有所差别,调待增加部分将按规定时间发放,企业退休人员

7月底前

发放到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8月底前

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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