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越来越热,正步入凉茶销售旺季,行业内两大“死对头”加多宝、王老吉,又再起波澜。

2019年7月1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公告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纠纷案裁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加多宝官网截图)

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此消息一出,外界纷纷表示疑惑:“王老吉”商标案要重省了,两家公司至今已经纠缠多年,这次审判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据了解,该案是广药集团向涉案六家加多宝公司索赔其在2010年5月2日后继续使用“王老吉”商标的商标侵权案,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余元,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谈及加多宝和王老吉,他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一直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从商标延伸至包装、广告语等。

一起来追溯一下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恩怨情仇:

上世纪40年代,王老吉凉茶继承人王豫康在香港开设有六间王老吉凉茶分店。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王老吉”商标甚至于“王老吉”凉茶的品牌,在1968年至1992年期间,在市场上消失。

1986年6月,王老吉商标重新注册。1992年,广药集团推出盒装“王老吉”和罐装“王老吉”凉茶,重新启用了这一商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图片来源/商标局截图)

1990年,香港王老吉传人王健仪与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经过协商后达成合作协议,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授权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凉茶的秘方与商标生产饮料。

1992年,陈鸿道开始在广东东莞设厂生产王老吉并在大陆销售。

1995年,广药集团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即日起到2003年1月期间,批准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在大陆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易拉罐装凉茶饮料权,由香港王老吉后人王健仪提供配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1997年2月13日,双方重新签订协议,鸿道集团1997年支付商标使用费200万元,1998年起每年支付250万元。

2000年双方再次签署合同,规定鸿道集团使用“王老吉”商标权利有效期至2010年5月2日截止。

2002和2003年,鸿道和广药又签署了两份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分别延长至2013和2020年。

鸿道旗下加多宝公司使用“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对王老吉在大陆的推广做出了很大贡献。加多宝在2003年投入1亿多元广告后,红罐王老吉年销售额增长近400%,从1亿多元猛增至6亿元人民币,2004年则突破10亿元,同年广药的绿盒装销售额仅为8000万元。在红罐拉动之下,2007年绿盒王老吉销售额达到7.1亿(此时已为合资公司)。2008年,红罐装销售突破100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0年,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以非法手段行贿取得为由,申诉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王老吉商标案立案,鸿道集团未应诉,官司被推到12月。

2012年,加多宝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立案,广药又称加多宝非法利润达75亿。

2014年,法院驳回加多宝诉求,要求加多宝赔偿广药经济损失29.3亿元。

2018年,广东高院裁定广东加多宝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双方均不服向最高法院再提起上诉。

对于加多宝在其官网发布的公告,王老吉官方微博回应称,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将配合广药集团继续全力做好案件重审的各项工作。

从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争夺战中可以产出,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在市场生存的根本,企业对品牌的保护及培育至关重要。同时,我们租赁别人的品牌也应该慎之又慎,以免步加多宝后尘,自己注册一个商标才是才安全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