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发布。《意见》要求,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深化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坚持德育为先,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全面发展,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坚持面向全体,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坚持知行合一,让学生成为生活和学习的主人。(人民网 201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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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义务教育一直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见》强调:一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三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四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五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创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