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烟台7月9日讯 日前,记者从信用烟台官方网站了解到,烟台洛神牙天使口腔门诊部因医师资质不符、违规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书等四项问题被行政处罚,罚款55000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烟芝卫医罚【2019】03号的处罚信息显示:烟台洛神牙天使口腔门诊部因未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该单位开展复杂口腔种植术医师金演重不符合《口腔种植技术管理规范》中对医师的资历要求;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刘志鹏为患者开具“替硝唑、克林霉素”抗菌药物处方;使用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王凡从事护理工作。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护士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项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建议给予当事人警告,并罚歉人民币伍仟元整。

按照《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此,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对烟台洛神牙天使口腔门诊部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5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