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县人民法院对今年4月该县网民“孤独一生的我”侮辱四川凉山森林大火牺牲烈士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青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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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森林大火夺取了30条宝贵的生命,消息传来,举国悲恸!4月3日,无为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民警开展网上巡查时,发现某网站发布了致敬英雄的贴文及图片,当绝大多数网友都在向不幸殉职的英雄们致敬默哀时,一网名为“孤独一生的我”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木里县森林火灾中英勇牺牲的烈士发出大量侮辱、诋毁之言论。当有好心的网友提醒他注意自己的言论时,“孤独一生的我”回道“你有种就叫警察过来,我等着。”这一系列言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案发后,无为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与高沟派出所联合办案,及时将“孤独一生的我”陈某青抓捕归案,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以寻衅滋事罪对嫌疑人陈某青执行刑事拘留。陈某青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央视国际频道、人民日报官微、安徽卫视等媒体纷纷予以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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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被移送后,无为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青在临近清明节,全国沉痛哀悼英雄烈士,学习烈士精神之际,利用信息网络辱骂英雄烈士,且多次呼叫其他网民对英雄烈士进行辱骂,其行为情节恶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责任。6月4日,无为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无为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陈某青有期徒刑8个月。

(全媒体记者 张申尚)

图片来源:无为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