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4小时-钱江晚报 记者 孙晶晶

7月10日19时,有哈啰顺风车乘客发微博,称自己7月7日下午搭乘哈啰顺风车,跟车主聊天过程中发现,该车主就是7月7日上午接送“杭州失联女童及租客“的司机,得知这个信息哈啰顺风车非常重视,第一时间通过微博联系上乘客,根据乘客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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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记者联系上了哈啰顺风车。对方表示,经查询,微博博主确于2019年7月7日,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预约过一辆顺风车,订单开始时间时从16:09分到16:30分,地点是从宁波象山大徐镇西昭路到聚贤路。信息和微博内容吻合。

确认信息后,哈啰顺风车通过这个乘客提供的信息查询并联系到车主。哈啰方面表示,经与该车主沟通,确实发现其曾经在其它网约车平台接获订单并提供服务的乘客中,与失联女童案件中当事人高度吻合。

“据车主说,两个人带着女童是7日早上10点左右上车的,当天下午三四点下车。中午还请车主吃了饭。整个行程中,车主开车一共带他们去了3个地方,最后一个地方就是东钱湖。”据车主和哈啰顺风车客服描述,当时和他们交流,感觉是一家三口,看着挺正常,完全没想到会出后来的事情。

“所以等到将当事人送到东钱湖后,车主就离开了。得知这些情况后,我们第一时间要求车主向公安报案,车主后续也反馈接受了警方问询,由于暂时还未得到司机同意,还不便透露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