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限购政策实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出于各种原因,个别购房者动起了歪脑筋,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然而“借名买房”的变通方式,实际上却存在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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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一对夫妇名下已有2套房产,夫妇二人为了女儿的将来着想,想为不满18周岁(当时17岁)的女儿购买一套房产,由于该对夫妇名下已有2套房产,所以在广州本地已经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当时女儿未满18周岁,也不具备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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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女儿买房子,这对夫妇动起了歪脑筋,经过一番思考后,考虑到平时跟小区保安队长的关系比较好,所以他们就去找小区里面的保安队长帮忙,双方口头约定借用保安队长的名义去购房,等女儿满18周岁以后,再让保安队长把房屋过户给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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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等到这对夫妇的女儿满了18周岁以后,这对夫妇要求保安队长,协助他们去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此时的保安队长却一反常态的,提出这套房产是属于他自己的,而且也否认了跟这对夫妇存在“借名买房”的协议。双方因此诉讼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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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法院经过审查之后,最终确认了他们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口头协议。法院最终判定保安队长,协助将房屋过户给这对夫妇的女儿。

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个别人采用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然而在利益面前,对方却耍赖不肯过户,像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因此“借名买房”的风险很大,所以广大购房者,不要贪图眼前的利益轻易采用“借名买房”,不然会引发了矛盾纠纷,还会因此遭致不小的麻烦和风险,最终可能导致房钱两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