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让人心情沉重的一件事,希望找到的遗体不是这位老师,希望他安然无恙。

7月7日,在长江繁昌段水域发现一具男性遗体,经家属辨认基本确认是周老师,但还要等待DNA的最终检测。怎么回事呢,6月19日,安徽铜陵陈瑶湖小学教师周老师,在劝阻其执教的六年级两学生打架时,与其中一男生发生肢体冲突。事后,该学生家长找到周老师,称他体罚了学生,要求道歉赔偿。并以曝光他的行为、要求相关部门开除威胁他。视频显示,家长还打了周老师两耳光。

周老师报案后民警调解,要求他支付学生930元检查费,周老师拒绝。校方建议周老师大事化小,他坚决不同意。之后,周老师的岳母考虑到他内向的性格,替她只支付了这笔费用。7月3日上午,周老师对其中说出去散散心,中午时分失联再也没回家。他有两个孩子,儿子13岁,女儿才七个月尚在哺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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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件事目前有几个方面需要明确:打捞出的遗体是否真的是周老师,这个比较容易只要DNA比对出结果,便可知分晓。如果遗体真是周老师,那他是如何身亡的,他的身亡是否与劝阻学生打架这件事有关,假如有联系,则自杀的可能性比较大。

2、周老师劝阻学生打架的行为是否属于体罚:老师在劝阻学生打架的过程中,如果口头方式不见效,肯定要神手拉架进行肢体上的接触。尽管不清楚当时周老师在拉架时,到底与那名学生发生了什么样的冲突,但老师的目的是为了终止两个学生之间的冲突,根本与该家长所说的体罚不沾边。

3、周老师为什么不愿意赔偿:因为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是体罚,如果赔偿了这930元检查费,也就相当于将自己的行为归到了体罚的范畴。周老师的理解完全正确,这并不是钱的事,而是不能任由家长给老师妄加罪名。因此,周老师拒绝赔偿并无不妥。

4、劝架之事对周老师有何影响:这件事首先让周老师觉得委屈,好心劝架却被家长各种威胁。周老师并非班主任,按理说他没有责任去管学生打架的事。他之所以要去劝架,完全是出于作为一个老师的本能。尽管这种行为可以不表扬,但也不能因为家长的无理取闹,而让周老师承受委屈。周老师在劝住的过程中也受了伤,又被粗暴的家长打了两耳光。报警后,本指望民警做出双方都满意的处理,却被单方面要求周老师向对方赔偿。

家长本来也应该为打的那两耳光付出代价,却未被提及,学校也是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周老师在与四姐夫视频聊天时提到:“自己一直担心因为此事而被学校开除”,而这个担心源于家长的威胁。处理此事的各方相当于都将错误归在了周老师身上,这一切不合理,换做谁也难以接受。再加上周老师本身内向的性格,将所有的委屈蒙在了心里。可见此事给他造成的心理压力有多大,对他的心理、精神、生活、工作都会造型不小的影响。

5、劝架之事会不会导致周老师轻生:周老师失踪后,他的家属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劝阻学生打架这件事,尽管只是猜测,但并非无道理。综合劝架之事对他造成的各种影响,因此而一时想不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毕竟,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是有限的,如果超出了承受限度便有可能崩溃,难免会做出一些非理性的事情。因此,假如NDA监测出发现的遗体便是周老师,那么,劝架之事有可能是其轻生的最大原因。因为据其家属称,从6月19日到7月3日周老师失踪这段时间里,劝架之事一直困扰着他。

6、遗体是周老师,当事的学生家长是否会有责任:首先需要确认周老师是否为自杀身亡,如果这一点得到肯定,则需要调查可能导致其自杀的原因,劝架之事肯定这种调查范围之内。假如排除了其他可能,只剩下劝架之事为最大因素,那当事的学生家长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毕竟是这个家长引出了之后的事情。

结束语:刚刚步入中年的周老师按理说应该可以看开一些事情,毕竟已经是有过一些经历的男人。而且,还有两个可爱的孩子,小的才七个月,最起码应该对两个孩子有所留恋。因此,我们不希望那个遗体是他,不过还需待NDA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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