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泄露案情的反渎局原局长

14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沧州市监委原委员宫建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注意到,通报显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宫建杰曾“泄露案件情况,办人情案”,且“执纪违纪、执法犯法”。

通报称,经查,宫建杰理想信念缺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泄露案件情况,办人情案;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揽项目方面谋取利益。

宫建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败坏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宫建杰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今年5月消息,沧州市监委委员宫建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宫建杰以“监委委员”身份被查,在官员落马的通报中较为罕见。

据公开资料,宫建杰曾任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沧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2017年11月,他还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反渎局长”。

2013年4月,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中,宫建杰当选沧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6年6月,河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公示名单显示,宫建杰为试点检察院进入员额检察官人选。

2018年2月,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任命宫建杰为沧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记者注意到,宫建杰在担任沧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期间,多次就查办贪腐案件作出表态。

2016年,他在河间市检察院督导调研时,要求在查办双罪名案件上下功夫,规范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同时也要注意办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