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必须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关键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设置相关机构和配置相近职能,理顺和优化党的部门、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的职责,完善党政机构布局,深化人大、政协和司法机构改革,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跨军地改革,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激发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力,增强人民军队战斗力,使各类机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会议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牢牢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四个原则,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加强中央和地方、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主体改革和配套方案、改革举措和法治保障、试点探索和总结推广、改革任务推进和机构职能调整的配套联动,打好改革组合拳。

7月5日在北京召开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习主席指出:要保持改革战略定力,推动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各领域改革进展,形成整体效应;要推动改革往实里走,确保改革方案成色和实施成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制定改革方案的出发点,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改革、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有利于提升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要推进改革成果系统集成,做好成果梳理对接,从整体上推动各项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