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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点荧光”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我们调研组的各位事项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在调研过程中,我对他们的收入问题颇感兴趣。改革前,当地村民的收入比较单一,主要来自传统种植业。例如农民种植荔枝、香蕉、南瓜、丝瓜等果蔬,再拿到市场上进行买卖获取利润,但由于果蔬具有季节性,因此村民的收入也呈季节性变化。例如荔枝的收购价格很不稳定,桂味从去年的5—6元一斤到今年的40元一斤,价格相当于翻了七八倍,有些农场主因为管理大片果园,所以在摘荔枝期间,会招一些短工(同村的村民为主)帮忙采摘,一个人一天摘200—300斤,工资是150块一天,一共是20天左右,所以整个荔枝期间可以挣取3000元。但是这是有季节性的,并不是全年都会有,因此改革前当地居民的人均月收入为500—1000元。

除此之外,外出务工的收入也占村民收入很大一部分。在平乐塘村,百分之九十的村民都外出打工。家里的果树大都由年迈的老人管理,平时他们干一些除草、施肥等农活,特别是荔枝刚刚长出初蕊时,需要对一些遇到病虫危害的枝条进行修剪(俗称控梢),这时候要打很多农药,一直到结小果,也需要对荔枝补充营养和辅助授粉(俗称保果),这时候要施大量化肥,到收成前一个星期,年轻力壮的青年就会回来,帮忙摘荔枝,收荔枝,一直到收成结束,再外出打工。

我觉得这种收入方式在粤西地区的小镇上真的很普遍,这也启示我们要多学点知识,然后帮忙宣传一些乡村振兴政策,鼓励外出务工者回乡发展,共同治理“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