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霞浦县交警大队介绍,7月17日20:37,苏某辉饮酒后在霞浦县松港街道金山路发现自己的闽JD***8号小车因违规停车被交警贴告知单,遂心怀不满,故意将车行驶至霞浦县太康路正中,以南北朝向将车辆停在太康路中心达23分钟之久,其时正值该路段通行高峰期,苏某辉的行为导致太康路通行不畅直至堵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巡特警大队出警后,苏某辉自称为县人大代表,拒不将车移开。后霞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派霞浦交警协助,苏某辉仍不配合。并叫嚣“你无权处置我”。

这起事件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苏某却拿出身份企图来做挡箭牌,而且是醉驾后故意违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月19日,福建正扬司法鉴定所出具意见书,苏某辉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03.5mg/100ml,霞浦县交警大队对苏某辉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随后,霞浦县公安局向霞浦县人大提请许可对苏某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拘留。

8月15日,霞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许可霞浦县公安局依法对苏某辉采取强制措施,并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央视点评如此目无法纪之人是怎么当上人大代表的,说的“我是县人大代表,你无权处置我”,就如同几年前的“我爸是李刚”一样,当官应该做表率,不能知法犯法。

当官应该为人民谋福祉,提高生活的质量,不能仗着自己特殊身份来高人一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