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2014年8月12日依法立案,2014年9月4日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案号:(2014)鹤林法执字第00029号
被执行人或企业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曲国范
性别:女
年龄:51
住址:恭六乡信七村七后屯
身份证号:232324********452x
执行法院:鹤北林区基层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鹤北林区基层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9765.1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4518637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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