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重点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减缴项目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如下:

根据近日公布的财税[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显示,自2019年7月1日,对专利费用减缴条件进行了了调整,调整如下:

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

其中个人申请: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

其中单位申请: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分类表

2019年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坚决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质量上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19)》 ,其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会将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新增投资额增长超50%,知识产权保险保障金额增长20%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增长力争不低于10%,超过1350亿元。培育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40家,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 以下是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分类表:

类别省份引领型广东、江苏、上海、四川

支撑型山东、湖南、福建、重庆、河南、陕西

特色型江西、广西、甘肃

附: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文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自然资源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现就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一)对下列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1、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2、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3、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二)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二、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第三条规定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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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速易温馨小贴士:

国家调整了专利收费减缴条件,而且如今国家还开始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这些都是非常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举措。对企业而言,知识是企业的硬实力和软实力,重视知识产权的规划也是重视对未来品牌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