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中秋时节,每年这个时候,月饼就会成为各大线上、线下商家主打促销的热卖商品。近期,有细心的消费者在唯品会、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上选购月饼时发现,多家电商平台的所谓折价优惠,其实另有蹊跷。据消费者反映,不少线上售卖的月饼都标有原价及折后价两个价格,而这些看似降价幅度较大的折后价,与商品官网定价其实相差无几,并非真实的打折“让利”。

“我是在挑选广州酒家的一款月饼时留意到这个情况的。在唯品会上,平台以‘双黄白莲蓉广式蛋黄月饼好事成双650g’商品打6.9折为噱头,标注了‘原价200起’以及‘售价148起’两个价格;在网易考拉平台上,同样是标注有‘参考价225.90元’以及‘特价148元’两个价格。”市民刘先生向记者介绍。记者通过查阅广州酒家官方网上商城了解到,这款月饼的官方售价为172元,另外旁边还标注有“市场价176元”。那么,在唯品会上“原价200起”的定价以及在网易考拉平台上所谓的“参考价225.90元”到底是否合理?电商平台这种促销行为,又是否涉嫌“先抬价后打折”,触犯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条例呢?

电商平台“先抬价后打折”现象普遍存在

为解答消费者疑惑,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记者又随机在各大电商平台上挑选了另外一款月饼进行价格比对。以“金九伍仁金腿月饼1000g 广式传统手工五仁月饼礼盒装”为例,在唯品会上,这一产品原价标注为人民币299元,经过商家打七折促销,最终售价为208元;同一产品在苏宁易购,记者看到同样分两个价格,即原价人民币288元以及促销价210元;而在天猫商城金九旗舰店,该款产品则标有268元的原价以及198元的“团圆价”。通过直接致电金九饼业的厂家进行询问,记者了解到,这款月饼的出厂价仅为195元,当记者向厂家反映多家电商平台上存在“299元”、“288元”的所谓原价时,厂家则表示并不清楚这一情况。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也发现,其实不仅是近期热卖的月饼存在这种“先抬价后打折”的促销手段,在唯品会等多家电商平台,包括服装、箱包等在内的各类商品,都普遍存在“让利幅度较大”的折后价,如在女装方面,“2折”、“1.6折”甚至“0.8折”的折扣优惠比比皆是。“一些衣服、包包等先涨价再降价之后,一方面会让消费者觉得优惠力度很大,另一方面会认为原价那么高,质量一定很好。商家就是很容易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来营造一种噱头,提高产品销量。”热衷于在电商平台上购物的余小姐向记者抱怨,“而且看似优惠力度大,但往往并没有省下多少,有些甚至比之前还贵。”

  京东:以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商品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家知名电商平台里,京东官网售卖的商品则较为规范,不存在标注了“原价”及“折后价”两个价格的类似情况。以上述提及的两款产品为例,京东对“金九伍仁金腿月饼1000g 广式传统手工五仁月饼礼盒装”的标价只有一个,为人民币198元;对“广州酒家双黄白莲蓉广式蛋黄月饼好事成双650g”的标价也只有176元,均符合厂家所给出的官方价格。京东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京东平台在规范商品价格方面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品价格规范》,商家在参加京东开放平台的促销活动前,不得随意上调商品价格,市场价格浮动情形除外(但需提供有效证明),须以京东核实情况为准。如商家违反规定,京东有权限制商家参加京东开放平台的促销活动。若发现商品价格不合规范时,京东有权直接将相应违规商品下架,要求商家进行整改。

电商平台虚假宣传或触及多项法律法规  早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由商务部等多部委共同制定的《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中,就有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包括唯品会在内的多家电商平台为了吸引人气,“尽可能将原价标高,然后给出一个看起来很吸引眼球的折扣”的销售套路,实际已经触犯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条例,涉嫌虚假商业宣传及价格欺诈。

据记者了解,商家发布虚假价格信息,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也违反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价格法》。按照《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有十三种情形,其中包括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其他欺骗性价格标示销售商品的;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商家来说,这种“先抬价后打折”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若查证属实,除了需要承担加倍赔偿的民事责任外,商家还有可能被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甚至是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记者:张顺鹏

编辑:张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