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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在境外学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还是境外学校接受教育,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扣除。
3:对于存在离异重组家庭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1000/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4:本科毕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父母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答:不可以,已经本科毕业,未实际参与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符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5: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是否可以按照子女教育扣除?
答:一般情况下,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
6: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
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员工宿舍可以扣除租金支出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租金,可以扣除。
8:赡养岳父岳母或者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经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9: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屋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实际租房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实际工作地城市的标准定额扣除租金。
10:参加了学历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参加学历继续教育,按照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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