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京东、阿里关于双十一商标之间的斗争,相信很多人也是见怪不怪了,虽然两者之间对于此商标的争斗还没真正的落下帷幕,但是就目前的情形来看,占据主导权的一直都是阿里,而京东似乎也是明白最后会以失败告终,所以也是做出了另一打算,改为注册“双10”系列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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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0月17日开始,北京京东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已经开始着手申请“双10”系列商标,其中包括“双十季”、“双10季”等,并且截止到现在,京东申请的关于“双10”系列的商标已经达到了16件,虽然在注册时还是免不了被异议,但是幸运的是,这些商标最终还是都成功注册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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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结果,京东肯定是十分开心的,毕竟“双11”基本争取不到了,但现在有了“双10”商标,自己也是有了抗衡阿里的资本了。不过京东是开心了,阿里却非常不开心,也不能答应京东的这一行为,所以在2018年3月15日直接是对京东的这一批“双10”商标提起了无效宣告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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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给出的解释:京东申请的这批商标和其申请的“双十一”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现如今,“双11”、“双十一”系列商标经过阿里巴巴的大量使用和宣传,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京东申请“双十季”系列商标是对自己的“双十一”系列商标的模仿,故意让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而京东也是做出了反击:其一,“双10”系列商标和“双11”系列商标不构成近似,并且“双11”系列的商标也并不是阿里首创的,而且显著性也不强,后来被使用多了,才成为零售业的通用名次,并且到目前为止,“双10”归属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阿里没有权利用“双11”来举证“双10”商标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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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考量了两大电商之间的发表意见之后,商评委最后也是做出了评论:京东注册的一系列“双10”商标与“双11”系列商标的含义有明显的区别,构不成近似商标判定原则,并且目前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争议商标本身使用在核定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亦或作为商标用在指定商品上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产生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效果。

所以,最终京东也算是在这场“双10”系列商标的异议中获得胜利,而阿里的算盘也是只能落空了。

那么大家对于这起事件有什么其他看法呢?欢迎下方评论区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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