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曾轰动全国的陕西神木韩某某嫖娼少女后因不满发生纠纷,致少女被团伙殴打致死,并被分尸的案件,终于在当日神木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回顾:
去年9月,在万镇政府工作的韩某某,因喜欢嫖娼少女,于是找到当地少年团伙李某某等人,希望他们能为自己物色学校周边的少女来以供自己玩乐。9月23日李某某等人将其还在上初中的15岁少女张露,带往当地的金鹏商务宾馆进行卖淫。
卖淫前,张露表示不愿意,但恐于团伙成员杨某(女,16岁)、贺某(女,15岁)、白某某(男,14岁)的恐吓威胁,被迫在宾馆卖淫。卖淫过程中,因张露的不配合,使得嫖娼人员韩某某极其不满意,后韩某某拒绝支付事先谈好的1500嫖资中的剩余500元。没收到完整嫖资的团伙成员,将怒火转向了少女张露。
当日下午,团伙成员杨某、白某某、贺某、乔某某(男,15岁)、张某某(男,14岁),将张露带往杨某借住的地方,将其脱衣后灌白酒,再轮流用皮带、拳脚、砖头、烫烟头等手段对张露进行殴打。殴打时间从下午五时许一直持续到晚上十时许,直到众人打累为止。众人殴打完后,便在借住屋里睡觉,然而这时张露因为在地上爬行哭泣,再次激怒了团伙成员。后,乔某某、张某某用皮带、拖鞋又一次对周露进行殴打,直至周露安静下来,两人将周露抬头客厅沙发为止。
整个殴打过程中,众人并不知道张露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恐惧,在这群少年团伙眼里,你不听话就要挨打,至于你的生命权对于他们来说那不重要。然而,他们不知道,自己对张露的殴打已经剥夺了少女的生命,第二日早晨众人醒来,发现沙发上的张露已经没了气息。
此时的团伙成员,却没表现得多么恐惧害怕,反而通知头目李某某来到现场,商量如何处理张露的尸体。团伙商量后,因害怕白天运尸会被人发现,于是离开,直到天黑后回到借住屋,对张露尸体进行肢解。之后将张露尸体分装进两个蛇皮袋入,乘黑将尸体抬到几十米外的坡路南侧砖墙角内掩埋掉。
张露被杀害分尸后,少年团伙们的生活依如往常,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偷盗的偷盗,该卖淫的卖淫,甚至在2018年10月14日团伙成员杨某、贺某、白某某还故伎重施,将另一名14岁少女骗至某河堤处逼迫其卖淫。而此案的另一关键主角韩某某,也依常在2018年10月找到团伙成员,让其提供了两名少女嫖娼玩乐。
而说,案发后打乱了生活的,也只有张露的父母,对其女儿失踪报警后长达近两月杳无音讯的担忧煎熬。
此案直到,2018年9月19日,神木警方侦破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才将这起震惊全国的未成年逼迫她人卖淫、杀人分尸案,公之于众。
庭审现场:
六名未成年人拒不认罪,其中第一被告人杨某称,当时她认识张露,是介绍其去卖淫,对于张露的死亡也只是故意伤害,并没想剥夺她的生命。杨某的辩护律师也称,应当以涉及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杀人罪来审理。
六名未成年人极其差的认罪悔罪态度,引来了被害人张露母亲的愤怒,庭审中张露母亲甚至情绪无法控制到想冲过警戒线过去。鉴于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张露家人最后决定放弃民事赔偿,只希望严惩凶手,张露母亲说希望能一命抵一命。
不过,对于有此案律师称,由于嫌疑人都是未成年,所以不会判死刑或许判10年以上有其徒刑。
而对于嫖娼人员韩某某,张露的家属也希望能追究其的刑事责任。不过,这很难达成,因为事发后,2018年12月神木公安就以“经调查韩某某不构成犯罪”而下发了终止对韩某某涉嫌强奸罪案的侦查。
结语:
少女被迫卖淫后被杀分尸案,到现在我们已经可以大致预判到判罚结果了,六名未成年人很难被判死刑,顶多就是对有期徒刑的年限争议;而对于另一名主角韩某某,如今他已从镇政府离职(案件曝光后镇政府人员称韩某某只是“临时工”,非公职人员),他受到的处罚不过是罚款5000拘留15日而已,顶多就是戴上了嫖娼的不好听帽子。
所谓,公道何在呢?
就因为是未成年犯罪,所以不会受到重罚!就因为只是嫖客,所以不构成刑事责任!
未成年保护法里有一条说道,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后应当以感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呀,他们还是孩子,他们还有挽救可能!可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法律保护才有了未成年人犯罪肆无忌惮,将派出所当成家的习以为常。对此,你又怎么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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