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男人可以三妻四妾, 其中三个妻子是指一个正妻,两个平妻,这三个妻子是男人三书六聘、明媒正娶进门的,一般家世和身份都和男子门当户对,这才有资格成为男子的妻子。

但妾室却不同,妾室是纳进来的,在家里的地位低下,也不需要什么身份,只要男子喜欢,有钱,就可以纳为妾室。三妻四妾中的“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等,并不仅仅局限于正妻。

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汉人除了“嫡妻”外,还有“偏妻”、“下妻”、“御婢”等,可见“三妻四妾”的习俗由来已久。

《陔余丛考》考证:“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称也。”《礼记?昏义》中也有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以听天下之内治,以明章妇顺。

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不同于现代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男子可以在娶了正妻之后,还可以有别的女子。只是“妻”的名分只有一个,别的女子再得宠也只能为妾室,这是对正室妻子的保护。

而且,古代所谓的妾,其实就相当于奴婢,地位极为卑贱,这些妾一般只是供男主人泄欲和繁衍后代而已,在某种程度上,就和牲口没什么两样。

男主人不仅可以随意打骂,甚至还可以将她们当成商品一样来买卖或交换。这种事情在古代屡见不鲜。比如说著名诗人苏东坡,就经常把自己玩腻的小妾拿去送人,或是用来交换人情。

据说在三国的时候,曹操有一个儿子在无意中看中了一匹马,便想要把它买下来,但是马主人却不肯卖,于是他便提出,用自己的一个小妾来交换这匹马,最终才获得了马主人的同意。

由此可见,妾的地位有多低,甚至连一匹马都不如。也正因如此,一般稍微过得去的人家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别人做妾的。

那么,到底什么人才会成为妾呢?

一般来说,除了青楼女子,只要是清白人家的女子都是不愿意为妾的。但是古代的生活条件差,平民百姓生活艰难,家里孩子又多,赋税又重,如果再来场天灾人祸的话,那就只能卖儿卖女来维持生活了。

儿子是要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的,若非逼不得已,一般人家都不愿意卖儿子。但女儿却不同,原本古代就重男轻女了,再加上女儿要是长得漂亮一点,就能卖到更好的价钱,所以他们自然就会先卖女儿了。

一般年轻漂亮的女孩都会被卖到有钱人家里去为奴为婢,或是当小妾。

那些男人纳妾也很简单,只需要给女方父母一笔钱作为买妾钱,就可以把女孩领走了。而且自此以后,这个女孩和她原本家人再无任何关系,不管是生是死,都不能再回到本家。

此外,一旦成为了妾室,很多事情就身不由己了,比如妾室生的孩子,不能认生母为娘,而是要认正妻为嫡母,这些孩子的一切事情都必须由嫡母做主,甚至妾室还不能直呼自己孩子的名字,而是应该跟着奴婢们一起叫“少爷”或是“小姐”。

可能有人会想,妾室只要用点心机,也许就可以被扶正呢?

然而事实上,这是非常难的一件事,先不说妾和男主人之间的身份地位相差甚大,即使男主人想要扶正,也很难通过家族的同意。哪怕男主人的正妻死了,他也可以重新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为正妻,而不需要扶正小妾,所以小妾要扶正,是难如登天的。

况且,就算男主人力排众议,坚持要扶正小妾,但这个小妾的身份地位是改变不了的,即使她在家里是正妻,但在外面还是会被人暗地里嘲笑的。甚至有些朝代还会因此处罚男主人。

因此,除非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或是青楼女子,否则一般的女孩都是“宁做穷人妻,不做贵人妾”的。

中国的古代社会是男尊女卑的秩序,一夫多妻制盛行,男子即使没有三妻四妾,出外寻花问柳,亦是常事。

参考文献:《陔余丛考》《二年律令》《礼记?昏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