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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鸣金收兵,各大开发商一面忙着降价卖楼,一面大张旗鼓宣传9月业绩……最近的楼市,真是一片敲锣打鼓的繁忙景象。
但是,局姐发现,有一个和房地产市场有着紧密联系的重大消息,却少有业内人关注——
10月9号,国务院印发了节前拟好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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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案,主要涉及的是央地财政关系,看起来和房地产一点关系都没有。

但是,如果你还记得“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既定目标,就可以敏锐地感受到,房地产调控的一盘大棋之中,

这份文件是何等隐蔽而又关键的一着。

今天,局姐打算暂时忘掉一时一地的数据高低,来单独讨论下这份文件涉及到的税制改革新动向,以及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前因后果,还有就是,这次变革,将会如何影响到未来多年的楼市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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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方案》说了什么。
《方案》的目的是“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说得再大白话一点,这个方案就是要解决一个问题——

在税收的总盘子减少的大前提下,怎么能让地方政府的腰包鼓起来?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方案》提出了如下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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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华社)
首先,确定增值税的分成比例不变。央地在增值税上的分配比例原本是75%:25%,2016年全面“营改增”之后,定下的2-3年过渡方案是央地五五分成。这次,确定过渡期到期后,五五分成的比例仍维持不变。
作为政府税收最重要的来源,2018年,国内增值税突破6万亿元,今年前8个月,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4.7%。地方政府在增值税上的“蛋糕”份额没有变少。

其次,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一项由政府给企业返还部分税收的优惠政策。这笔税收返还本来由中央和地方各分担50%,现在地方确定负担的部分是15%,其余35%由中央和各地均衡分担。地方财政要拿出来的钱,变少了。
最后,也是力度最大的措施,是将消费税逐步交回地方。

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八月,国内的消费税就高达一万亿,占全国当期税收收入的约6.8%。这笔收入,将由中央逐步划归到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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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财政关系为什么如此重要?

因为,当下的央地财政关系,直接催生了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或者说“卖地”的依赖。

对我国的税收体制稍微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当下,咱们实施的是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分税制”重新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并且进行了税制改革。总的来说,财权上收,事权下放。在税收收入上,原属地方支柱财源的“两税收入”(全部的消费税以及75%的增值税)上划成了中央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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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作为补偿,中央政府每年会给各地政府规模不等的资金,以“转移支付”的名义计入地方财政收入,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
分税制一实施,央地财政的结构马上就变了——1993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的78%,1994年,下降到了44.3%。此后多年,一直在50%左右的比重徘徊。
但是,地方的财政支出比重一直维持在70%左右。也就是说,中央税收收入多,但支出并不高,地方的税收收入比较少,但支出增幅明显。地方政府,鸭梨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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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远不止税收一项。
还有——卖地。
从大类来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两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构成,里面包含本级税收和转移支付,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里,“土地出让金”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来源。
时间追溯回1996年,第一家土地储备中心成立,随后遍地开花。各地通过廉价征用、收购和储备农村集体用地,将其转化为建设用地,获得土地收益,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的正常运转。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经过1998 年的住房制度改革和1999年的有关土地的招拍挂出让制度改革之后,土地出让收入暴增。从1996年的600亿左右,到2018年,已经膨胀到超过6万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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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所谓的“土地财政收入”并不只包括出让金一项。在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中,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统称为房地产“五税”,直接和土地开发息息相关。他们也都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地方财政究竟有多依赖卖地,或者说,土地财政呢?
用土地出让金+五税,除以地方财政总收入,可以看到一条震荡向上的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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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18年,土地财政收入已经撑起了地方财政总收入的半边天。

此外,围绕土地出让,已经形成了一种神奇的,滚动循环的金融模式——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担保和土地抵押的方式,取得金融贷款来投入城市建设。

在这个模式中,地方政府在卖地收入之外,还获得了城市建设中的以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增值税为主的财政收入。

如果加上这一部分“隐蔽收入”,土地财政的占比还要更高。

总而言之,如果把地方政府看成是公司,那么,这个公司不但开支相当大,而且收入还低,年年亏本,生存困难。

一旦选择卖地,一切就不一样了。不但能获得高额收入,拉动各类税收,还可以拥有城市建设的政绩——这么一本万利的生意摆在面前,没有不动心的理由。

但是,很明显,10月9日发布的《方案》正在试图扭转这个困局——它开启了一个未来的趋势:

中央政府会逐步给地方让渡更多的财权,让地方政府有足够的进账,至少,能逐步解决生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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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方案》和房地产市场之间,会产生怎样的化学反应呢?

说实在的,很难孤立地去下定论。但是,如果站在更宏大的角度,去审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和财税制度变革的大背景,就很容易看到端倪。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转变是巨大的。

局姐在《房地产,正式挥别“夜壶”时代?》提到过,中国住房制度的最大特色之一,就是一直从属于宏观调控的大局。

地产行业突飞猛进的这十几年,三次大规模的房地产刺激政策出台,背景都是经济下行。而当GDP反弹,房价飞涨,新一轮的打压政策又会再次出台。

周而复始。

这一轮调控的思路确实有所转变,探索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不只是说说而已——至少在7 月 30 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已经首次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直接断掉了房地产的“夜壶”属性。

回头想想从5月到现在,针对房企的融资监管路线,局姐赶紧关注了一下最近的卖地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上,有这样的表述:

“自10月8日以来,各地土拍不断。尤其是华东地区多个城市接连出让土地,仅10月10日~11日两天,南京、无锡、苏州等城就有20余宗地块入市,但“底价成交”频现,土地市场透出阵阵凉意。”

他们是不想买吗?他们是没钱买不起啊!

再看这一次的财税制度改革,除了上文分析的,多给地方输一些血之外,还隐藏着更多“造血”的小心思

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后移到消费环节征收,是冲着“扶持地方消费市场”去的;

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今年4月新增的优惠政策,可以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扶持企业发展;

增值税分成比例不变,有利于稳定社会预期,鼓励地方政府营造实干兴业的政策环境……

因此,大概可以有这样的结论——

首先,税收收入的重新划分,会让地方政府腰包更鼓,减少他们的财政压力。

其次,《方案》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再次提醒各地政府:发展方向已经变了!必须重新认知经济与房地产的关系,与土地财政“脱钩”,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实业中去。

但是,能降房价吗?未必。

局姐更倾向于认为,《方案》有利于房价保持平稳。

房价上涨与否,长期来看,还是靠供需关系决定的。对于强土地依赖度的城市而言,地方政府卖地冲动降低,能让土地出让更为理性,更多考虑到供需匹配,从而让房价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健康稳定。

嗯,接下来,就该是房产税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