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一书中,小王子在居民区看到一座玫瑰花盛开的花园,这些玫瑰花,非常像他的玫瑰花。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对他说,她是宇宙里唯一的玫瑰花,而这里光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和她一模一样的花!他原以为自己很富裕,拥有一朵独特的花,但她其实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花,他趴在草地上哭了起来。

狐狸说:“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是眼睛看不见的。”“你为你的玫瑰花付出了时间,才使得你的玫瑰如此重要,成为独一无二的玫瑰花。”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R作家是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男人,他游戏人生,任意挥洒感情,把所有女人看成是花园里的花朵,任意采摘而不负责任。而书中的“我”13岁时第一次看到他,就迷上了他,从此“我”的星球中只有一个他,一生努力的方向就是向他靠近,为他付出肉体和灵魂。他在“我”心里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我”偷偷为他生子,为他甘心为妓,为他贫病交加,直到临死前才给他写了一封倾诉衷肠的信。而他对“我”一无所知,完全感觉不到,“我”就是一个陌生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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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被善待的女孩走入爱的误区

“我的一生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开始的。在此之前我的生活郁郁寡欢、杂乱无章,它像一个蒙着灰尘、布满蛛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对它里面的人和事,我的心里早已忘却。”

她是贫困的寡妇家的女孩子,过着穷酸的生活,没有朋友,没有体面,她们家原先的邻居,男人是酒鬼,常打老婆,孩子缺少教养,常常欺侮她。她生活得担惊受怕,孤独闭塞,腼腆胆怯,象受到无形的压力只能躲在家里,直到邻居那汉子因为偷东西而被逮走,全家人搬走她才松了口气。

R作家出现了,以富贵、整洁、礼貌、睿智、典雅的形象出现在她面前,就象加持了神秘的光华,让她不敢直视,产生了一种超脱凡俗的敬畏之情。“穿一件灰色的迷人的运动服,上楼梯的时候以那种无比轻快的、孩子般的姿势一步跨两级。手里拿着帽子,一头秀美光泽的头发,那么年轻漂亮、那么修长笔挺、那么标致潇洒。”

R作家是个沉湎于玩乐和寻花问柳的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同时他又是严肃对待事业,学识渊博、修养有素的名人。

他降落到贫民的环境中,成了异类,让她产生了无穷的好奇心和窥探欲,虽然看到他的房间进进出出的女人很多很多,甚至早上有蒙着面纱的贵妇走出他的屋子,她还是爱上了他。

偶尔一次因为她为他让道,他用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望向她,这眼光就像是脉脉含情的表示,还向她微微一笑,并用一种极轻、几乎是亲昵的声音说:“多谢啦,小姐!”其实这种目光和口吻,是作家对所有女士显示的绅士风度,而她却把这些当成是爱她的表示,从此沉溺其中无力自拔。

这是一个多么缺爱的女孩子,她从小没有得到父爱,母亲总是郁郁寡欢,悲悲戚戚,生性懦怯,和她不合,周边恶劣的环境,也全是恶意。忽然出现了那么一位绅士,那么高贵的身份,对她彬彬有礼,就像一缕阳光穿透冰冷带给她温暖,她的心醉了,就象久旱的田地见到了甘露,象飞蛾看见了黑暗中的光明,象沉水前抓到了救命稻草,她把他幻想成身披金甲,脚踩祥云,专为她而来的白马王子。她从这一刻就中了爱情的蛊,彻底臣服在R作家的脚下,一生也未能挣脱开他的魔力。

女孩子如果从未被人善待,她就会把礼貌当爱意,把受骗当享受,失去了理性的判断力,像个华丽的木偶,演尽了所有的悲欢离合,像被闪亮的银色丝线,操纵着她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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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上门的女人只是男人的调味品

R作家的客人形形色色,三教九流都有,有一帮衣衫褴褛的大学生,还有一些坐着小汽车来的太太,还有些在商业学校上学的小姑娘,她们扭扭捏捏地倏地一下就溜进了门。总之,来的女人很多,很多,还有一位太太头上蒙着面纱早晨从他的屋里出来。

在他的眼里女人不过是生活的调味品,可以不断更换,不断追逐。他在社交中滥用感情,在卿卿我我中消磨感情。他玩弄爱情,就像玩弄一个玩具。

女孩因为母亲改嫁要带她走,她暗恋作家,不肯远离,于是躲在自家门后,整夜等他回家,希望跑过去跪在他脚下,恳求做他的女仆,女奴。刺骨的寒风从门缝中往里灌,冻得她浑身冰冷,信念支撑着她等下去,等到凌晨两三点钟的时候,她终于听到了作家上楼梯的声音,心头热流涌动,刚想开门出去,却听到了一阵带挑逗性的轻笑、绸衣服拖在地上的声音和他低声细语的说话声,他又带着一个女人回家。

作家离不开女人,而那个女孩离不开作家。在被母亲带走后,在外地慢慢长大,可作家的形象就像种子,在她心里越长越茂盛,心里再也装不下任何男人,甚至拒绝幸福和惬意,刻意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寂寞的角落里折磨自己,为了保持自己对作家的激情。

长到十八岁的女孩成了一位美女,放弃美好的生活,重新回到生活过的老地方,去作家必经的路上去等他,渴望遇见他,还希望他能认识她。作家依然和不同的女人在一起,长大后的女孩心里顿时感到刺痛,抗拒而愤怒,可是五年用心浇灌,早已经把R作家塑造成了情人的模样,变成了值得她爱的独一无二的男人。

她勇敢地迎上作家勾引女人的目光,自愿把自己送到他的床上。她一直以为自己时刻不停地想着他,他也会常常想起她,她压根没想到,他心里没有她,根本就认不出她。她第一次跌到现实之中,认清作家只是把女人当镜子中的影子,脑海中不留一丝痕迹。她也不过是许许多多不胜枚举的风流艳遇中的一桩罢了。

“R作家喜欢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他怕干预别人的命运。他喜欢对所有女人,像蜜蜂采花一样似地滥施爱情,而不愿做出任何牺牲。”

作家没有引诱她,威逼她,欺骗她,勾引她,一切都是她硬凑上去,投入他的怀抱,把一个处女能给的全部给了他,可是三夜之后他又出门了。她给了他地址,希望回来后能和她联系,可他回来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再也没有联系过她,也没给她一字半句,他把她抛在了脑后。

在夜总会,在剧院、在普拉特公园,在大街上,作家一次次遇到她,可一次也没有认出来。一年以后,在舞厅,作家又把她当新欢,当成夜间做生意的野鸡,带回家过了一个风流之夜。同样地对于她的个人情况,一句也不打听,不问姓名,不问住处,女人对他而言,只不过又是一个过客。

男人不会珍惜轻易得到的女人。没有艰苦的付出,就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如同白白捡来的便宜,丢弃她也就不可惜。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两颗心的共鸣,一个人的独角戏,演得最好,也只能感动自己,无法感动不肯看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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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自己都不爱的女人,怎能赢得幸福

女人和R作家的激情三夜,让她怀孕了,一个没有结婚,没有生活来源的独身女人,要养活一个孩子不容易。想当年母亲养育她,母女俩只能过贫困的生活,无奈之下母亲只能改嫁。现在她面对的处境比母亲还难,母亲毕竟还有过爱人,可以依靠养老金生活,而她什么都没有。

她无法去要求R作家负责,虽然他很富有,但他不会养这个孩子。因为在他眼里,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女人,不会承认这孩子是亲骨肉,只会认为是讹诈,从而对她产生猜疑。或者他承认是亲骨肉,也会因孩子而恨她。

她把自己的爱情看得那么高尚,纯洁,不愿有一点玷污,要让他想起她来没有一丝忧虑,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所以宁可独自承担一切,也不愿让他背上包袱。

她把儿子当成作家的替身,把爱情的无望转移到孩子身上。她置身在贫困的社会渣滓之中分娩,为了儿子去奢华的环境中受教育,让他享受到上流社会的光明,她去卖淫,用自己的美丽身体换成钱,给孩子交学费。

每一个她委身的男人都喜欢她,爱她,愿意娶她并养育她的孩子,可那个她爱的男人却不认识她。她为了可以随时响应他的召唤而不肯嫁人,保持自由单身,他终于召唤了她,情意绵绵,彻夜销魂,她以为全身心的付出得到了认可,他爱她了,认出她了,结果他还是把她当成妓女,付钱给她。当她离去时,门口遇到了那个老仆人,虽然童年过后一直没有见过面,居然一眼就认出了她。

多么讽刺的一幕,她刻意一次次接近他,和他同床共眠,可他却不记得她。仆人多年未见,匆忙中一瞥就认出了她。她的提醒、暗示、亲吻、相拥,希望他能认出来,无数的用心抵不过每次的漫不经心,他忘了她还不够,还把她当妓女,这是多么可耻的凌辱。

她的爱情希望如此渺茫,曲意逢迎,卑躬屈膝,低声下气,热情奔放。一生爱过这个人,默默地在他身边,爱他爱得忘了自己,那个人却始终没有认出她,连名字也不知道,面容也模糊,就像所有被他亲热过的女人。

没有男人值得你用生命去讨好。你若不爱自己,怎么能让别人爱你?有些事明知道是错误,就不要坚持,有些人明知道不可以爱,就必须放弃。女人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错再错,明明可以活得象朵花,偏偏活得象棵草。不为自己而活,怎能为男人活,为孩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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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良的导师影响人的一生

陌生女人还是女孩子时,遇到了R作家,这成了她生命中的劫。作家的书本让她羡慕和崇拜,激发她去努力学习,作家的滥情把她带入歧路,让她认为成为他的女人是一件多么荣幸的事,从此她的一生活着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成为作家的女人之一,除此之外人生就没有意义。

她的学习是为了赢得作家的注意,她的美貌是为了吸引作家的目光,她的肉体是献给作家享用的贡品,她的灵魂是作家玩乐的傀儡。她是一具自我意识的木偶,人生有许多的选择,她视而不见,未来的许多幸福,她无法追寻,她在13岁就被作家毁了。

青春期的孩子需要一位正确的导师,年轻人要么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魅力;要么视野越来越窄,与外在世界非常疏离。女孩在缺爱的环境中成长,内心的孤独和空虚被作家填补,如果这个作家能够正确引导,做一个正能量的榜样,她也许会意识到世界是多么辽阔,人生除了爱情还有事业。可她遇到一个夜夜换女人的花花公子,于是她的世界就狭窄到只有一个他,以及他的爱情,没有了他,她的生命就失去了意义。

爱了一辈子直到死了,她还只是个陌生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