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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补偿方案后如果需要完成协议的签订,政府必须跟被拆迁户进行必要的协商。法院强制拆迁作为拆迁程序的一种情形的处理方式,但是法院强制拆迁是有相应的一些条件的。那么司法强拆的条件是什么?强制拆迁需要注意什么?针对这些强拆行为的问题,京师律所征地拆迁团队杨明明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为您解读司法强制拆迁条件及强制拆迁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拆迁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

1、必须公证

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及时送达到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公证。但杨明明律师在此表示,在拆除依法代管的相关房屋时,因为代管人是房屋的拆迁主管部门,因此补偿和相关的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当办理证据保全。同时被拆迁人应将原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证明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交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拆迁房屋拆迁的管理部门代管房屋,所订立的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就会实行强制性公证。杨明明律师再次表示,通过公证可以保证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的有关疑虑。

2、注意期限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如果在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杨明明律师在这里强调,拆迁人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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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强制拆迁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杨明明律师表示其中的法律后果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虽然在实践中确实会发生有些市、县政府不守法,违法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进入强制程序进行强拆。

2、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随意采取强制拆迁。在实践情况中,杨明明律师在此表示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是大致有两种情况。可能是签订了协议不搬迁的或是作了协议的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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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章建筑能否买卖?

1、违章建筑不能买卖

作为理性的建造者,在知道建设房屋需要获得允许的情况下仍违反法律规定,其所享有的权利便不会再受到受法律保护,非但如此就结束了处理,杨明明律师还在这里强调,无论建筑是否建成都将会被拆除,当事人也还会面临被罚款,因此违章建筑肯定不能成为买卖的对象。

2、所订立的买卖违章建筑的合同并不必然无效

建造者只要在合同订立后,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会补办有关手续,而这时房屋不再是违章建筑,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杨明明律师在这里认真表示,买方可以依据有效的合同要求卖方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买方不支付价款时卖方亦可要求其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

如果建造者在别人的地上建造房屋,且无法补办房产证时,杨明明律师在这里表明,违章建筑不能进行买卖,因此该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即使被告已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了相应的具体说明,且原告在购房前曾知晓房屋是违章建筑并愿意自担风险,双方的买卖合同也不会再受到法律保护。双方的财产或物品问题,已经履行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因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而请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支付赔偿。

以上就是京师律所征地拆迁团队杨明明律师整理的司法强制拆迁条件及强制拆迁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如果现实中遇到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地制止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