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1月底,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治理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车、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主要在城区7个路段、26处红绿灯岗区、6处礼让行人监控点、8处严重拥堵路口开展。重点治理市内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不主动礼让行人;设置隔离护栏的街路,行人随意翻越护栏横穿马路;整治城区车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重点查处停车泊位外乱停车、交叉路口随意停车、公交车在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整治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内存在的“僵尸车”,占道经营现象。其中,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车将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自11月1日起,将对乱闯信号灯、横穿马路的行人实施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现场不提供个人信息的违法人员,强制带到就近派出所调取个人信息,按照规定坚决实施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延边晨报记者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