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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5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终于出现了。此前网上一度盛传“深圳知识产权补贴取消”,谣言最终被破除。

由于整个《操作规程》篇幅较长,且不易于查阅,柚子网特地将一些主要的内容(申请资格、补贴详情)摘抄出来,具体的内容各申请人/权利人可自行查阅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公告(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10/t20191025_18459087.htm)

补助款申请资格

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专利、商标、著作权为多方共有的,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此前唯有深圳行政区划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持有深圳户籍的个人才能领取补助款,现在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同样能够申请补助款。

商标补助规则

  •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每个指定国家可申领补助款1000元(上限20个,即最高补助两万元)
  • 欧盟商标:可申领补助款3000元
  • 其他单一国家商标:每个国家可申领补助款1000元,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 港澳台地区商标:单个1000元,最高3000元,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可申领补助款3000元
  • 非洲工业产权组织:可申领补助款3000元
  • 国内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可申领补助款20万元
  • 国内地理标志:可申领补助款50万元

申请所需材料:

  • 项目申请表;
  • 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 商标注册文本,非中文的商标注册文本还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专利补助规则

  • 国内发明专利(含港澳台):可申领2500元/件
  • 非个人申请并首次获得发明专利的,每件追加资助:7500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不予资助)

申请资料:

  •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的收据凭证;
  • 发明专利证书。
  • 美国发明专利:可申领补助款40000元
  • 欧洲发明专利:可申领补助款40000元
  • 日本发明专利:可申领补助款40000元
  • 其他国家地区发明专利:可申领补助款20000元
  • 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可申领补助款10000元/件,个人可申领3000元/件

对非个人申请人的国外发明专利资助按纳税额实行分类资助,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申请材料:

  • 发明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扉页以及中文翻译件;
  • 年度国外专利申请资助总额超过200万元的,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的纳税凭证。

版权/著作权补助规则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年度登记量≥20件):300元/件
  • 作品著作权(年度登记量≥5件):200元/件

非个人最高可申领10万元,个人最高可申领1万元 资助作品类型:

  • 文字作品;
  • 音乐作品;
  • 美术、建筑作品;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申请应提交下列材料:

  • 著作权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作品登记证书》)
  •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的,提供著作权登记代理机构相关发票和合同。

除此外,该规则第十二条还规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每年20家)可一次性申领20万元,深圳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每年3家)可一次性申领50万元。贯标、获得中国知识产权奖项、维权成功、创新项目、知识产权建设等等,均有相应补助。
但请申请人/权利人切记,补贴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补助款不是我们的目的,运用好知识产权武器,发展企业获取长远的利益才是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