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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律赔保接到一起来自于司机求助的案件。司机为林某某,案主说他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曾某,“扑向”了林某正在驾驶的车辆,遗憾的是,曾某已被确认死亡。

事发后,林某几天内都是惴惴不安的状态,而曾某的家属找上门来,声称曾某的死亡是由林某一手造成,要求赔偿。使得林某更是心慌意乱,焦灼万分。林某故而找到律赔保寻求帮助。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查证中。

事件详情

意外之灾让林先生一时半刻不能从惊慌中恢复过来,心境久久不能平复,所以一直在家安心休息,该案件便交由林先生家属和律赔保工作人员代为处理。律赔保接到林先生的服务请求后,多次前往实地及相关部门和机构调查案件详情,获取支持性的证据,并整理资料如下。

根据事发现场的监控,当时一辆银色的商务车从远处驶来。这时,一名身穿浅色上衣的男子逆车向而行,走到路中间后突然侧身倒地,随后被迎面驶来的这辆银白色商务车撞倒在地......

陈女士的店铺正对着榄杆市公交站,她说,在13日的下午3点左右,车祸发生了。“当时我正想上楼休息呢,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我听着这声就觉得不好了,应该是发生车祸了。”听到声响后,陈女士走出店门,看到一个男子头部流血,躺在路中间,而在距离该男子不到3米处,停着一辆银色的商务车。

陈女士称,倒地男子的鞋被撞掉了一只,在他身边散落着银色商务车的挡泥板和各种碰撞留下的碎屑,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这名男子已经身亡。被撞的男子年龄在30岁左右,中等个头,身材较瘦。

据另一位商户称,事件发生后,银色商务车的司机从车上下来一直在打电话,随后交警到达现场。“我看那个司机在跟交警演示事发的经过,意思是被撞的那个男的到车前突然倒下了。”事发3个多小时后,出事现场才被处理完,道路随后恢复通行。

由于事发时路上的车辆并不多,附近围观的人大多不知道被撞的男子为何要走到路中间,并“扑向”了商务车。“因为路上都是车,一般没有人会走到主路上的,要走也会挨着路边的绿化带走,这太吓人了。”陈女士回忆起来当时看到的场景,还心有余悸。

商务车司机是否担责

16日交管部门并未对此事进行回应,由于被撞男子涉嫌自杀已经移交东城警方处理,不过东城警方对此也未作出回应。交警在看完监控视频后比较统一的意见是,这起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治安事件,因此并不由交管部门负责处理。曾某某家属坚持认为曾某某并非自杀,而是林某经过事发路段时车速过快,且并未注意观察路况,系造成曾某死亡的主要原因。而林某表示,曾某或是碰瓷或是突然犯病,也有自杀的嫌疑。不论曾某的动机如何,这样的行为对商务车司机林某而言无疑是“飞来横祸”。那么,在这起事件中商务车司机要承担责任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而规定中特别指出,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视频上看,碰瓷和晕倒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很明显能看出行人是直接扑向驶来的汽车的右前轮方向。没有人会在车流量不大,车速很快的道路上碰瓷。一般碰瓷都会选择在道路拥挤、车辆多、车速慢的时候碰下车帮子。”律赔保办案人员分析称,如果最终判定为行人的自杀行为,导致机动车一方来不及反应或无法避让,这种结果实际上是机动车一方难以控制的,此时的机动车并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