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我是小苑。
之前说了很多的离职或者主动辞职的情形,
里面大多都是没用经济补偿金,
或皆是公司要支付给劳动者的。
如果劳动者离开公司,
需要给单位补偿金,
这样的情况你还会离职吗?
其实也有这种情况哦!
情况一:员工离职时违反了保密竞业协议
员工在入职时,除了要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之外,有的公司为了公司机密以及岗位特殊性的原因,基本上会和员工签订保密竞业协议,如果协议内约定了职工在两年内不能到同行的单位上班,那么员工就必须严格遵守这条规定。
如果员工在这两年期间,从公司离职之后跳槽到了其他的同行公司,一旦被发现之后,职工就必须按照保密竞业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情况二:员工离职时正处于公司提供的职业培训期
在一些用人单位,很可能因为员工的工作表现突出,公司为了大力发展人才,会对这类员工进行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这类培训的费用如果是由公司出资的,比如单位花费资金送员工到国外进行技术技能的进修,作为交换条件,员工在该单位必须有约定内的服务期,但如果员工在这个服务期内离职,那么员工就必须赔偿公司一定的赔偿金。
但是这个赔偿金也不是说公司狮子大开口,让员工进行天价赔偿,法律规定赔偿的金额不得高于用人单位培训该员工花费的金额。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说明这个劳动关系是合法生效的,而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依法遵守合约或协议里的内容,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用缴纳赔偿金。大家对此都是怎么看的呢?
为了助大家在劳动关系上一臂之力,给大家准备了劳动经济补偿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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