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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分销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成为圈内人士绕不过的话题,左老板的回应更是放大了发酵效应。

其实,分销不是神,也不是一分就灵,房子难卖,启动分销,如果动了分销都卖不动,那项目基本上好歇歇了。

追溯分销的历史就会发现,神话或妖魔化分销都是不合现实的,分销只是让销售多了一种可能性。分销起源于何时?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海南或是长三角温州炒房团,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分销是基于项目的异地拓展而产生的,“怎么找到客户?”,报纸广告、推介会、售展点,相比较,按结果付费的分销是靠谱的,操作也简单直接,当时从事分销也只是作为一种副业,有的就做做,而甲方也只是把分销作为一种补充的渠道。

但随后,商业项目的兴起,为分销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土壤,时间大约是在2008年左右。这里面有几个原因:一是商业能够承受高佣金,住宅项目价格可比较性强,商业项目相对弱一些,操作好的话,在原有基础上拉高一些,是可行的。二是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商业项目进行异地投资也是接受的,并且当时住宅项目价格的上涨幅度并不明显。三是在操作方式上,分销主要采用电话营销或派发传单,也使得项目拓客具备了可操作性。四是开发商也接受,当时房产销售主要是坐销,对于行销拓客是随后的事,还有就是报纸广告功能的弱化,也让开发商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结果分销啃动了市场,也才有后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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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即是合理的,刚开始分销是局限于细分市场的细致末端,商业项目的补充渠道,而随后的发展能形成今天的气候,其原因在于:

1 分销也有发展的需要,当住宅项目也能够接受高佣金的时候,转战住宅市场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毕竟住宅项目才是主流市场。

2 这几年商业项目低迷,投资回报率不确因素增加,购房者投资热情受阻,外部市场也在迫使分销转型。

3 原有的广告+坐销的模式,没有找到适合的替代模式,分销便成为顺其自然的选择。

4 一二手房的联动销售,让二手房中介看到一个极具增长性的市场,二手房要找两头,房源和客户,如果新房项目使用分销,那房源在合作期限内是充足的,剩下的工作就是找客户,这样的话,是不是比过去要轻松一些?

分销的优势和基础是人海战术,通过高佣金的刺激作用,短期内集聚销售势能,达到快速去化的目的。

但分销不是神,也要强调项目的本体价值,如果说分销能够把原来卖不动的项目卖掉,那是因为项目的价值优势通过分销得到了更广范围的传播和触点宣导,几百上千人同时做一个项目,与10来个销售人员所发出的能量,当然是不能比的。

分销不是适合所有的项目。好的项目,也不会启动分销,实在是很难卖的项目,就是分销来操作也难卖,有的项目给到15个点,也不见得好卖。没有客户就没有成交,导客有难度的项目,选择分销是适合的。

最重要的就是开发商能不能承受分销的高佣金,北京有项目10个点的分销佣金,应该算作特例,原来的老项目,土地获取成本低,开发商具备让渡空间,新项目这样操作,估计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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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佣金,是一道兴奋剂,也让分销成为一个矛盾体。

高佣金,意味着开发商要割肉,高佣金的分销点数加到房价上,项目也不一定卖得动。并且项目启动分销,在利益驱使下,飞单、上门客转为分销带客、过度承诺等等违规行为,让开发商既爱又恨。

而分销拓展也相当于大海捞针,过高的人力成本,让分销佣金高于案场佣金,分销根本就是利益机制,一旦掌握了渠道话语权,对于佣金点数的要求也会逐级攀升。

分销是不是以后会成为房产销售的主流方式?

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分销的高佣金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能接受,有的开发商对于分销采取阶段性开放或区域保护的方式,更为合理的运用分销。

从坐销到行销,分销的兴盛也适逢其时。从营销推广的角度来说,原有的信息传播渠道失灵,而新的信息传播渠道又无法完全替代,才使得坐销成为力不从心的守门人。

坐销年代,案场来访主要基于报纸广告的信息传播,现在人们的信息接触渠道多元化、碎片化,从纸媒时代到移动互联时代,发现顾客的机会成本呈现不确定趋势,而分销是结果付费,没有成交不花钱,开发商与分销各取所需。

坐销年代,信息传播渠道主要依赖于报版广告,而在移动互联时代,至少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模式,使得发现顾客越来越成为一件难事,行销依赖于人海战术多触点发现顾客,实际上是广撒网的泛渠道。

回归本质,坐销、行销、分销都是发现顾客的销售方式,移动互联时代,找到合适的营销传播渠道,成为营销创新的首要工作。京东房产电商,曾有意整合自媒体,打造成为平台体系,这可不可以成为营销创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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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项目有个4321原则,拿地占40%、方案设计占20%、营销策划占30%、工程建设占10%。取决于项目的还是性价比,对于分销也是如此。

时代在变,一方面,根本性的不会变。另一方面,在关键环节与时俱进锐意创新,才会获得临门一脚的超强球感。

变与不变,是一个永恒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