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的重疾险,只保障重大疾病,而且没有统一的规范,什么病属于重疾、保障多少种疾病都由各保险公司自己说了算。
直到2006年,由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学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定义的使用规范,规范了6种必保、19种可保共25种重疾——发病率在95%以上的重大疾病的定义。
后来,重疾险保障的疾病种类越来越多,从早期的几种、十几种重疾,发展到35种、50种、80种、100种……这时候,人们发现,即使种类再多,保障的仍然是相当严重的大病,有人称之为"快死的病”、“要命的病"。
后来重疾险增加了轻症保障(通常额外赔付保额的20~30%),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重症需要"开胸"才能赔,能够采用"微创手术"治疗的就没必要开胸吧?而微创手术又不赔,尴不尴尬?增加轻症后就可以赔了(请以条款为准)。显然这是非常大的进步,你说有必要买含有轻症责任的重疾险吗?
再后来,又发现有些病比如慢性肾功能衰竭、轻度脑中风等,按照轻症赔付20~30%,最高的不超过45%,是不是赔的少了点?可是又达不到重疾的理赔标准。从光大永明的"童佳保"开始,重疾险在重疾、轻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中症赔付(额外赔付保额的50~60%),解决了"说轻症并不轻、说重症又没那么重"的问题。你认为,有必要买含中症赔付责任的重疾险呢?
2019年初百年人寿推出"童佳倍",重疾险又增加了"前症"(涵盖了8种癌前病变手术责任、3种慢病危险病症责任、1种发作性高重疾风险心律失常手术责任,额外赔付保额的20%)。从癌症—>原位癌—>癌前病变,重疾赔付再次提前,后期保费全部豁免,这也引导大家“早预防早治疗”,自然是好事。但因为种种原因,没几个月就停售了。
2019年重疾市场更加热闹起来,轻中症的赔付比例越来越高,又开始增加了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的二次、三次赔付。癌症两次赔付之间的间隔从五年降低到三年,对保险用户更加友好。重疾赔付的次数也从一次到多次,从多次分组赔付到多次不分组赔付。还有男女特定疾病、少儿特定、身故赔付保费/保额、投保人豁免等可选项,极大丰富了大家的选择权。
保险市场竞争的白热化,提高了重疾险的性价比;重疾保障责任的多样化,方便大家配置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当然,这需要有两个前提:①对自身需求和实际状况的了解②对各重疾险种的了解。
(1)保障越多,是不是保费也越高?在同一公司同一阶段,保障越多,保费一般也会越高。但不同保险公司之间,不同时间段就不一定了:同样年龄、同样性别、同样保障终身的重疾险,保险责任多的未必比保险责任少的更贵,大家不妨自己比较。
(2)在买重疾险时,是不是应该选择保险责任更多的?
在保费预算充足时,当然可以选择轻中重症都是多次赔付且不分组的,给自己和家人最全面、最充足的保障。
但是对大多数保费预算有限的家庭来说,需要遵循“高额损失优先原则”,优先保障最重要的责任,优先保障承受不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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