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大了,鸟也就多了。常听说某楼盘大降价,前期购房业主有怨言,拉横幅要求退差价的,可你见过售楼处,因为房子涨价,一脚踢开前期购房客户,坦然违约,涨价在销售的吗?已经销售过得房子,公开重新销售,开发商为什么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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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郑州的某楼盘最近就这样“牛”了一次,2014年该楼盘开始销售,当时销售价格3890一平,预计交房时间在2016年;但开发商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正常交房,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这样一直拖到了2019年,现在售楼处突然要和前期购房者毁约,房子再售价格上调变成8000一平,毛坯6890一平。要买就这个价格,不买就拜拜,以前的价格不算数。够社会,很牛很硬气。那为什么能这么牛?

原来该售楼处在当时预售时并没有拿到预售证,现在的售楼处以此为借口,“对,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是我们违规,所以签署的任何材料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即使是通过法院判决,法院也不会承认保护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出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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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一副我错了,批评我吧,但房子不能按原价格了,我们就是要涨价,无赖泼皮的样子。

那什么是预售证?预售证的全称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按规定在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需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现楼不需此证。

对于无预售许可证,刚刚开始施工就伴随着认筹的商品房,律师的建议是:在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销售房屋是违法的。法律明文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销售。这样的房屋买下后也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

而针对郑州该售楼处的行为,律师认为是:开发商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开发商不因为无效的购房合同免除责任,要赔偿购房业主的房款 、利息 以及房屋增值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用此事件中一位业主的话说,“14年不限购,我们到哪都能买房子,现在我们拿着这点钱又能去哪里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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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购置新房是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包括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着五证。),地段不错就买,宣传不错也买,而忽略对开发商的确认,盲目购房很难保证我们买到的房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