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职场漂,哪能不挨刀。

近日,一则关于公司“奇葩”规定的相关消息引发抗议。一网友爆料称自己的公司规定员工的朋友圈不能屏蔽同事,违者罚款100元,邮箱未按公司规定签名罚钱,迟到或者请假都要扣钱。公司回应称“是按员工手册操作,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

提起职场的糟心事,众网友可抑制不住那颗想要吐槽的内心了,纷纷提起自己曾经遭遇过的那些“奇葩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合理吗?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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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要有“人情味儿”

@匿名用户:因为一个策划的方案没写好,让整个策划部通宵不准回家,不准睡觉,第二天不准请假,如果干了,就等于自动在他办公桌上放上你的辞呈。 @拉乌拉:打印了一张纸贴在办公室墙壁上,上面写着“上厕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不得超过4次……” @禦神夜:每周一在楼下广场搞升旗仪式,每周大庭广众做第九套广播体操,每次例会需要用军训般的音量来喊口号和问好,强制部门组织班后活动,不参加班后娱乐要被扣分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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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规定,或者是为了展示公司形象,或者是提升团队凝聚力,或者是为提高工作效率。这些初衷和出发点都没有错,可以理解。但是有些规定有些苛刻,丝毫没有考虑员工的感受。

虽然公司内部有上下级的关系,可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公司在制定一些规定的时候,也应当征求员工的意见,尤其是事关其切身利益的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所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参与其中。

制度不是居高临下的,人性化才更有说服力,合理化才能让员工舒心,才能更好地提高公司效益。某些违背人心的管理制度,看似有利于公司,久而久之,只会让员工更“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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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方式需“大格局”

@biangbiang:规定新入职员用非上班时间帮公司做卫生,根据做卫生的水平决定转正。 @可以OK就这样:要加班加满一定额度才给转正,鼓励员工义务加班。 @老街巷口的流浪猫:要求空调温度不得低于**度,否则坐在空调附近的每人都要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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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员工搞好卫生原本也是好事,可如果卫生也要和绩效挂钩,那未免有些偏离重心,要知道,员工的工作能力才是核心竞争力;提高员工积极性本可以有更加灵活的措施,一味罚款的方式,不仅让员工不舒服,引来不满,时间一长更不利于公司良好文化的建设。

做一些和工作不太相关的事情、变相加班、各种违反规定式的罚款......本是为了加强管理,可是方式方法却搞错了,重心搞错了,实则是管理方式有问题,管理的思维逻辑也不对,是欠缺格局的表现。

把心思用在扣钱上,不如想办法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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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要合法,不能违背“契约精神”

@Daniel tu:必须关注老板的微信微博,每日转发他的内容,会计入季度考核。公司系统里都有他发表的文章,转正和加薪必须写关于这些文章的读后感。 @抖三抖:下班要求随时回复email,必须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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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朋友圈转发工作内容,非工作时间依然要“心系职责”......这些行为看似是要弘扬尽职尽责的岗位精神,实则是在干涉个人自由,侵犯私人空间的行为,有些“过度”了。朋友圈本是私人空间,公司领导层并没有权利要求员工必须让其和工作挂钩,即使需要挂钩,也应征得员工同意。理所当然认为朋友圈是公司资源,规定必须作为工作所用,这是无理傲慢的霸王条款。

如果说,上面的行为还没有严重到追溯到法律层面的程度,那么下面这项规定可以说是公然违法。

据扬子晚报之前报道,苏州有家公司出台了一项规定,明确要求女职工30岁前不能生育,如果违反规定辞职的话,还要缴纳违约金。众所周知,生育权是女性的合法权利,“未满30岁女职员不能生育”这样的规定明显侵害了女员工的权益。

更甚者,用暴力的方式管理员工。回顾往年,“因业绩未完成遭轮流掌掴、被领导浇冷水、被要求自扇巴掌”这样一些新闻层出不穷,扬着弘扬“狼性文化”的旗子,实则已经越过法律这条红线了。

“员工手册不能大于法,规章制度只有在合法的前提下,在企业内部才具有约束力。”相关法律人士说道。

随意规定,没有章法,缺乏人情,条件苛刻。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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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不仅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更能保护员工权益不受侵害。为保证正常和高效运作,公司可以有自己的文化,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只不过,这些制度既要合理,更要合法。

你遇到过哪些奇葩的公司制度规定?下方留言区告诉我们。

文 | 李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