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纪委监委 近期查处的4起 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如下
1.左云县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初,经党办主任郭忠河申请、党总支副书记张颖洲审核、总经理赵双明批准,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为2018年党办借调的7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1.5万元。2019年8月,郭忠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颖洲、赵双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原南郊区工商联副主席刘争违规领取补助问题。2016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刘争被区委组织部选派到区内某公司进行入企服务工作,工作结束后违规在本单位多报销伙食和交通补助2530元。2019年8月,刘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云州区周士庄镇二十里铺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党利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9年9月,经党利同意,二十里铺村为5名村干部各发放1000元误工补助,共计5000元。2019年10月,党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原南郊区西韩岭小学校长贾桂荣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5月至9月,贾桂荣安排本校教师郭某接送部分教职工上下班,并违规为郭某发放补助5200元。2019年10月,贾桂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上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看似体恤关心干部,实则践踏纪律底线,暴露出在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下,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知敬畏,说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突出,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津补贴及福利发放有关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要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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