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的障碍

农民工维权的障碍

一是不能及时地维权,往往因为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而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60天,因为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一时间,超过了60天后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就会以超过申诉时效为由进行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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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很多民工不知道他去哪些部门要求保护自己的权益,按照现在法律的规定,民工的权益遭到侵害,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于很多民工不知道这些部门的职责,而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相反,部分民工采取一些极端的、违法的行为,不但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维护,反而走上犯罪道路,或者造成自伤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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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个别劳动部门不能尽职尽责,导致民工对其失去信任,或者因为时间过长,而放弃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是维权成本过高。一篇网文描述:“A:讨1000元钱要花3000块钱,你们是怎么统计出来的?”B:这3000元包括民工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政府工作人员付出的时间成本及援助律师的成本等综合成本。我们计算的是民工为讨1000元的工资全社会所支出的所有综合成本,而不是民工本人所支出的时间或者是经济成本。”

创新维权之路

创新维权之路

浙江省绍兴市人社局创新推行农民工维权“最多诉一次”(凡用工场所在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者,无论何地何种方式投诉,其诉求均会在劳动监察系统内部移送),确保其欠薪诉求只反映一次即会得到合理、合法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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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畅通渠道,实现投诉“零障碍”。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画报张贴等方式向公众公布各地举报投诉电话、投诉窗口地址,告知依法维权方式。同时保持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并利用技术手段设置占线时自动排位提醒,保证劳动者投诉“零”遗漏。

二是无缝移交,实现调处“零距离”。参照行政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的工作原则,该市劳动监察系统投诉举报推行“一窗受理,后台交接”的办理模式,抓住关键环节、细化操作流程、明确流转要求,确保诉求移送“零时差”。此外,执法人员坚持赴现场调查核实、面对面沟通交流,力达 “第一时间联系、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调处”。截至目前,通过“一线受理全市协办”移交督办案件共计36起,其中五日内调处督办案件26起。回访投诉人满意率达100%。

三是信息监管,实现维权“零跑腿”。一方面利用“互联网+人社”系统建设,实现与110联动热线、12345市长热线、信访件信息实时对接,设置专人负责省预警信息平台信息、网上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巡查,加大对网上欠薪舆情的监控,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预警功能,形成网上欠薪线索清单。另一方面由执法人员及时奔赴用人单位开展核实,以执法人员“多跑腿”换农民工维权“零跑腿”。线上巡查、线下处置,双重保险确保欠薪隐患早发现、早排除。